地区版

我们是神的见证(一)

父神耶和华说:“你们是我的见证,我所拣选的仆人”。(以赛亚书43章10节)阿们!

亲爱的弟兄姊妹主内平安!我们每位信主的人都是神的见证、我们活着就是见证、我们在基督里就是见证、我们按照圣经真理所说、所做的就是见证、我们走的路就是见证……

见证无处不在,这是荣耀神的见证、这是信仰福音的见证,一息尚存就要为神做美好的见证。

约伯记16章19节说:“现今,在天有我的见证,在上有我的中保。”从今天开始,我们陆续来分享主内肢体的一些见证,也希望我们大家都来把自己的见证写出来,这不是什么“高举人”,而是传福音。

以后,我们每次基本分享两个见证。

一、 疯魔病得医治的传道人

这是一个活动点的传道人。年过古稀还一年四季风雨无阻地为牧养、为福音奔波劳碌,常年把超过十分之一的退休金作为奉献。大家在一起和睦同居、齐心合力把聚会点办成了市两会的文明宗教活动场所。

当我们看到他身着正装、精神饱满的带领会众读经、祷告、赞美、讲道,为弟兄姊妹分忧解难,特别是他滔滔不绝的祷告时,绝对不会想到他曾经是一位患“疯魔病”的人。

据他家的姊妹和笔者介绍:老弟兄当年不知道什么原因,曾经得过一段精神病,我们当地人叫“疯魔病”。病到什么程度呢?不仅仅是胡言乱语、动作怪异,而且严重的时候是把身上的衣服都撕开了,一丝不挂,不知道羞耻了。可谓吃饭不知饥饱、睡觉阴阳颠倒。

这种病不仅折磨他自己,也折磨家人。家里陷入忧心忡忡的状况。为了医治他的病,家人带着他先后去了省内外的几家大医院,虽有好转,但是却不能根治,时好时坏,往往还是疯疯癫癫的,和正常人不一样。

在绝望和无奈之中家人听亲属介绍,信主病可得医治。于是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由他的妻子领他到了当地的教会。教会的牧师听了家属的介绍后,很同情他的病情,就把他安排到教堂的一个小副堂里面,并且和他进行了单独推心置腹的交流。

说来也怪,弟兄到了教堂以后很安静。既不吵,也不闹,牧师和他交流的时候,似懂非懂的还跟着点头。从第一天到教堂以后,家人就看到了希望,于是就除了礼拜天以外,只要教堂开放,平时也陪着他来。一点点的他的脸上有了久违的笑容,也会随着教会的弟兄姊妹唱诗赞美。因为他毕竟是老高中毕业,所以也能听道、读经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老弟兄的病情不仅得到医治,稳定的很好,而且在饮食起居、日常生活和信仰生活当中逐渐的几乎和正常人没有什么两样了,最终痊愈,并且和妻子一起受洗归主。

成为信徒后,老弟兄和家人非常感谢主,积极投身到教会和聚会点的活动当中。他自己并且也和同工分享病得医治、神的奇异恩典。由于他积极的奉献、热情的工作,加之有一定的文化基础,还有领导和组织能力,教会让参加了多次的培训,最后成为一个聚会点的负责人至今。

“他赦免我所有的罪;他治好我一切的病。”(诗篇103篇3节,现代中文译本)

“疯魔病”得医治,就是荣耀神的见证。

二、守诚信为母病还债的姊妹

在旧约列王纪下4章中,记载了神人帮助一个寡妇靠卖油还债的故事。我们今天分享一个现实版的守诚信、为母病还债的见证。

31岁的她是一个教会的负责人,从神学院的“加强班”毕业。别看她年龄不大,却比同龄人经历了许多。

他们一家三口人在母亲的带领下,都是信徒。在她大学即将毕业的前夕,母亲因为子宫疾病做了手术;之后几年里,又因为胃切除手术等疾病断断续续的住院三次。特别是最后一次因为脑出血而住院抢救,耗尽了家里的积蓄,还拉下了30多万元的外债。

这对一个工薪阶层的家来说,是一个沉重的包袱。

小姊妹的母亲被医生宣布,即使好了,也会是生活不能自理。父亲和女儿在以泪洗面的同时,切切的向神祷告,求神医治保守。

在神没有难成的事。她的母亲出院后,靠主、靠着意志、靠着服药,逐渐康复,而且不仅能生活自理,还能在家里做些简单的家务。一家三口人,是很喜乐。但是面对着一个还清债务的问题。怎么办?

她毕业后没有去参加工作,而是自己开了一个小超市,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来还债。由于母亲是大病初愈,父亲身体也不好,她就自己蹬着三轮车到批发市场去进货,她每天起早贪黑,不辞辛苦,热心为周围的居民服务,加之物美价廉,货真价实,因此生意越来越好,营业面积扩大,除了父亲外,后来母亲居然还可以帮助她打理超市。

一家三口人立下了愿望:我们是基督徒,不能给我们的信仰蒙羞,不能让别人说三道四。所欠的债一定要还、咬牙关也要还!

在一家三口人的多年努力下,这30多万的外债,终于一点点的还上了。蒙神的恩典,由于小姊妹守诚信、信誉好,超市还成为多家产品的代理商,销售额越来越大、效益越来越好。

俗话说“无债一身轻”。现在,小姊妹可以不专心在超市了,因为有父母和营业员。她有了自己的车,有了自己的小家,而把精力用在教会的服侍上。生意做得再好,十一奉献不能少;再苦再累,神家的事不能荒废。

她喜滋滋的告诉我:她的“另一半儿”是在教会认识的,非常支持她的事工。

在启示录中提到:“那为阿们的,为诚信真实见证的”(3章14节),这位小姊妹的经历不就是这样吗?

好,我们今天暂时分享到这里。请大家继续关注。您也可把自身的经历讲给我们的编辑或笔者,我们为您整理、编辑出来,为神作见证。

愿上帝赐福于我们同在!

(本文作者为福音时报特约撰稿人)

版权声明

凡本网来源标注是“福音时报”的文章版权归福音时报所有。未经福音时报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公共网站、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或引用本网图文。欢迎个体读者转载或分享于您个人的博客、微博、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但请务必清楚标明出处、作者与链接地址(URL)。其他公共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如需转载引用,请通过电子邮件(tougao@fuyinshidai.com)、电话(010 - 5601 0819或025-87770337)或微信(fuyin20062019)联络我们,得到授权方可转载或做其他使用。(更多版权声明

相关推荐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