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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可以购买彩票吗? ——从一姊妹丈夫痴迷彩票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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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发现街道上、综合商场里面,总少不了一个店,那就是彩票店;而且,这些彩票店的生意还不错,尤其是逢周末的时候,彩票点总会挤满很多人,甚至有时候都需要排队购买。这些人中,有时候也会出现基督徒的身影。

前段时间就听一位姊妹说他的丈夫喜欢购买彩票,几乎到了痴迷的地步。为什么如此说呢?姊妹说她的丈夫每周会固定两次购买彩票,每次都会买很多,每次都需要花费百元以上。虽然姊妹从中干预了不少次,但不起作用。

每个人购买彩票几乎都有同一个目的,那就是希望中奖,尤其是中大奖;若是能够中大奖,可能一辈子不需再努力。姊妹的丈夫也是为此,可是往往事与愿违,他虽然不断中奖,但与金钱的付出差距很大。

由于姊妹丈夫不断购买彩票,到了痴迷的地步,所以对夫妻关系及家庭的财务影响较大。虽然姊妹一再干预,但基本不起作用。为此,姊妹拿出来与肢体们分享,一来希望为此代祷,二来也希望肢体们出谋划策。那对于姊妹丈夫购买彩票这件事,我们当如何看待呢?简单点说,就是基督徒可否购买彩票?

可以说,这个问题虽然看似简单,对于一些人来说很好回答;但我们也当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这个问题存在一定的争议。为什么存在一定的争议呢?因为一来从法律的角度而言,这是合法的事,它并不等同于赌博,更不是赌博,也不是非法销售,乃是合法销售。

二来从圣经的的角度而言,其实圣经中并没有关于此方面的教导。可能对于一些基督徒来说,既然圣经中没有教导,那么就不可以行,因为这超乎了圣经的教导。可是,我们也知道圣经的文字是有限的,并不能把每一件事都记下来,并且给人以明确的答案。正是因此,每个人都可以以此做文章,主张可行或者是不可行。

但,不管怎么说,虽然我们没有办法从圣经中找到确切的答案,但我们可以从中找出一些相关的原则,通过这些原则就可以得出答案。那圣经中有什么样的原则呢?使徒保罗在关于食物的教导上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指导性的原则。使徒保罗在食物的教导上,有两点值得我们注意。

一是,使徒保罗说:“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林前10:23-24)基督徒虽然有做或不做的自由,但这并不代表无止境,前提乃是要看有没有益处,能不能造就人、使人得到益处?

二是,“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上帝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就好像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林前10:31-33)显然,做或不做一件事的前提,还要看能不能荣耀上帝。

显而易见,若是从以上两个原则来看的话,像姊妹丈夫那种痴迷于彩票的情况是不合适的;为什么呢?因为姊妹的丈夫已经对彩票产生了痴迷,如同酗酒一样。

而且,姊妹丈夫痴迷于彩票的行为,已经对家庭产生了负面影响。因为他持续性购买彩票,给家庭财务带来了压力,也导致夫妻关系出现问题。显然,姊妹丈夫的问题并不能够荣神益人,所以要如同使徒保罗教导的那样,“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8:13)

当然,我们也要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我们并不是否定彩票,也不是在主张基督徒不可以购买彩票,我们只是在否定那些痴迷于彩票,没有彩票就浑身不舒服,并且因此给家庭关系、财务带来一定负担的行为,这些行为并不合适;即便是非基督徒,也不能痴迷于彩票而无法自拔。

事实上,若是一个人能够运用有度,不被彩票所左右、不怀过度的贪心,买或者是不买都可以,只把它当做一种娱乐,或者是为了做点贡献;且能够量力而行,不超力量、不举债;其实,购买彩票也并非不是一件好事。为什么呢?因为彩票本身的目的是为了公益,所以购买了其实也是在做贡献、尽责任;而若是中奖了,更是增加了一份收入。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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