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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宜的人际关系是怎样的?

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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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次有位牧师对笔者说,教会里面最重要的不是事工,而是人际关系。人际关系若搞不好,事工很难做得起来。有些事情,一个人去做非常简单,一群人去做反而变复杂了。为什么?因为即便是简单的事,到了一群人的面前也可能会变得复杂起来,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观点,心想不到一块,力又如何一起使呢?

这个问题只能面对却无法逃避,因为教会即是基督的,也是属于在这个教会中的所有成员的,教会中的事不可能由一个人说了算,必然需要商量着做。那么,我们该如何解决“同心合意”的问题呢?当我们说一群人在一起总是南辕北辙的时候,我们就要问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纯粹是因为观点不合吗?还是关系不好?在笔者看来,这两种原因是并存的。

有人说,我们要“对事不对人”,但这基本上是行不通的,因为“对事”与“对人”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当我们与别人的意见、观点不同的时候,我们很可能会因为“对事”而发展成为“对人”,另外,当我们对某一个人不认同的时候,我们也会因为“对人”而轻易否定了这个人所作的一切事情。为了清晰起见,我们先从人际关系的角度来梳理这些问题。如果我们以人际关系作为主轴,那么我们应当问的问题是,影响人际关系的因素有哪些,什么样的关系才是合宜的人际关系?

一、不能太远也不能太近

人是很奇怪的活物,因为一方面人与人之间需要保持某种亲密的关系,另一方面人与人之间也需要保持某种安全的距离。也就是说人既需要紧密,也需要距离。离得太远,就没了感情,离得太近,又没了安全;离得太远,关系就会变冷变淡,离得太近,关系又会过热过腻。也就是说,最美好的关系不是“亲密无间”,而是“亲密有间”,保持合适的距离,维持合适的频率。对人不要不闻不问,也不要管得太多跟得太紧!

人际关系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悖论其实也不奇怪。这是人的被造性使然的。人作为照着上帝的形象与样式被造的活物,其所反映的自然就是三一上帝的样式了。这种上帝的形象与样式在人的身上形成了人的位格,而人的这种位格性又表现为人的个殊性及其群居性。

每一个健康的成人都是独立、独特且是完整的个体,他有上帝赋予的自由意志,可以自行抉择。由于他所享有的这种自由,也要为着这份自由而付上相应的责任。所以说,一个正常的人、尤其是成年人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做了某件事,都是最终经过了他自己的同意。他则需要为自己的决定负责。

虽然人拥有上帝所赐的自由意志,是一个完整的个体,但这个个体仍是十分有限的,人明显受到具体时空的影响,其中最主要的影响还是来自其所生活的那个群体,而那个群体乃包括了家庭、学校、工作单位、社会(对于基督徒来说,还有教会)。

人虽是完整而独立的,但他往往需要在群体的生活中来定位自己,在某个群体中找到自己的角色。比如,当我们说某某人是一位父亲的时候,那是指他在他的家庭中是孩子的父亲;当我们说某某人是传道人的时候,乃是指他在某个教会中是全职或义务的传道人。总之,没有一种角色是可以离开具体的群体而存在的。这些群体、关系及角色的存在便使人变得具体化了,我们也往往根据这些要素来介绍这个人。这个完整而又独立的人在其所生活的时代及社会场景中成了一个具体的人,于是,这个人的行事为人便会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最明显的例子便是,人往往会不自觉地为自己所在的某个利益群体说话。由于他的重要身份,他会深刻地意识到自己的言行乃是代表着自己所在的整个团体,故此不能轻易表态,若要表态也要与整个群体的观点及口径保持一致。

这样说来,人就可以因此而推脱自己的责任了吗?人就有理由为自己的过错辩护了吗?人就可以对上帝说,上帝啊,这些话并不是我真实的想法,我是不得已才这么说的。不过,即便我们觉得自己是不得已才这么说的,从理论来看,我们仍可以选择照着自己的良心说话,而不是说一定要昧着良心说话。

从一个更宽的角度来看,如果我觉得那个团体干涉了我的自由,我也可以选择离开啊,如果我选择了离开,就不会有这样的难处了。但如果我没有选择离开,却在我所认为不得已而为之的情况下说了昧心话,那么责任仍是在我自己的身上,我是无可推诿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某些关系太近了的确不安全,为了让我们能向上帝负责,并活出真我,在某些关系中我们确实需要保持安全的距离,或甚至能离多远就离多远。

二、不能完全对立或认同

人与人之间若要维持合宜的关系,除了不能太远或太近外,也不能采取完全对立或完全认同的立场。因为完全的对立就会使双方失去一切正面的连接,相互漠视或对着干。表面看来,如果我与对方彻底分开,那么对方就不能打扰到我,我也就能在不受干涉的情况下自由地生活,问题是,这两个人是否还维系在某种的关系里面,如果这种关系不能得到彻底的解除,那么采取逃避或对立的态度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比如,我们时常见到的家庭冷战,家庭冷暴力就是最好的例子。这种冷战的原因便是既然两个人说不到一块,总是要吵架,那就互不干涉,你过你的,我过我的。可问题是,两个人还是身在一个屋檐下呀!如果每天待在一起,却又过着老死不相往来的生活,那不是解脱,而是更深的折磨。

与完全对立相比,完全认同也不行。因为两个人若完全认同,他们之间的个殊性就消失了。表面看上去这些人是多么同心合意,但实际上某些人很有可能已经被完全同化或辖制了,以至于他们不再发声,即便发声,他们的声音也与他们中间最有影响力的那一位始终保持高度一致!这也未必就是好事。就好比,当你再也听不到善意的批评,所听到的全部都是甜美的赞歌,那么只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你已经十全十美,你所做的已经到了无可挑剔的地步,另一种则是那些赞歌并不真实,那些唱赞歌的人只不过是阳奉阴违,这个群体表面和谐,实则暗流涌动。

从关系的深化来看,完全认同也未必就是明智之举,因为两个一模一样的音无法构成美妙的和弦。真正的和谐必定需要在“和而不同”的氛围下才能孕育得出来的。我可以认同你的大部分主张,但也在某些方面提出不同的见解,而这些见解若被采纳或得以被认真思考,那么问题才能得到更好的解决,两个人的关系才能不断地升华!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浙江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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