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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节不能成为彼此定罪的理由

圣诞节亮灯
圣诞节亮灯

有位姐妹很苦恼,她有一个同事是“基督徒聚会处”背景的信徒,每到圣诞节来临之时,总是不愿其烦地给她“洗脑”。叫她不要过圣诞节,这是异教的节日,如果参与了就是在“罪上有分”。

这十年来,每到十二月社会上都会出现反圣诞的声音,而其中也少不了一些基督徒。他们认为,圣诞节原来是罗马人的冬至节以及波斯宗教太阳神密特拉的诞辰日,而非耶稣基督的诞辰,是个异教的节日。此外,《圣经》上也没有记载耶稣降生的确切日子,因此基督徒没有过圣诞节的必要。

除了神学认识的原因,还有的信徒觉得现在很多教会举办的圣诞节目太世俗化了,背离了敬虔的传统,跟社会上的晚会差不多。几年前就有弟兄在平安夜打电话给我说,“我好几年不过圣诞了,因为这已经不像是教会节日了”。

当年教会为了更好地传福音,同时让信徒纪念耶稣基督道成肉身的伟大时刻,采用了基督信仰与当地风俗相结合的方式。把原来属于异教的节日,转变了教会节期。通过这个圣化过程,异教节日的内涵已被完全掏空,而赋予了新的含义,成为普世教会的圣诞节。因此,从实质上看,圣诞节完全就是个教会节日,而没有异教色彩。基督徒在这一天纪念耶稣的降生是件美事,可以借此提升我们的生命。

而对于不过圣诞节的信徒来说,他们的选择同样也是没问题的。因为基督信仰重视的是实质,而非形式。无论是否过圣诞的信徒,只要都能默想耶稣基督道成肉身的救赎大爱,那么都能够密切与主的关系。有人觉得在圣诞节纪念耶稣降生能提高生命,那么过圣诞节是可喜的。有人认为不需要通过圣诞节的礼仪,也能拉近与基督的关系,那也是可取的。

但问题在于,现在有些信徒将自己的生命体验绝对化,并要求他人也必须如此,才是真正遵行主的道,因此出现了彼此定罪的问题。对于节期,《圣经》上指出:“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罗14:5)。因此,无论是否过圣诞节,都不是原则问题,过圣诞的,不过圣诞的,只要都能带着心灵与诚实敬拜主,都是蒙主喜悦的。因此不要因此相互指责,甚至定罪,破坏了主里的合一。

而那些因为圣诞晚会世俗化,而不愿过圣诞的信徒,需要引起教会的反思。是不是存在过分迎合世俗,而导致信徒在教堂里看不到基督呢?如果这样最好能够回归传统,不仅让这些信徒回到教会,也在非信徒面前见证耶稣。

当然,最为关键的是,基督徒不能只在圣诞节才想起耶稣基督。而其他日子里,将耶稣的见证、教导都丢在一边,行事为人与蒙召的恩大相径庭,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那么即使在圣诞节里虔诚敬拜,也是毫无意义的。

因此,无论是否过圣诞节,都要做到每日与主同行,在社会上彰显基督的荣耀。当大家都看到基督徒所流露的耶稣生命时,自然也就见证了以马内利降临的伟大时刻。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福建一名基督徒。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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