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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大卖主带给我们的反思和教训

在圣经当中,除了《路加福音》其它三卷福音书都记载了拉撒路的姐姐马利亚用香膏膏主的事情。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把这件事放在最后晚餐前,而约翰福音则将之放在耶稣进入耶路撒冷之前,三者之中,约翰福音的记载最有可能是按时间次序的。同一件事,不同的次序安排,福音书的作者有何用意呢?马太和马可选择把这件事放在犹大卖主的记载之前,其实是为了把委身基督的马利亚与背叛出卖耶稣的犹大成为强烈的对比,从而带给我们更多的反思和教训。

一、明白所信的是谁

圣经说,香膏值三十两银子,并且在当时香膏是女子自己出嫁时的化妆品,说明了这瓶香膏是价值连城,极其昂贵。但马利亚愿意打破玉瓶用香膏膏主,说明马利亚对耶稣有清楚地认识,说明马利亚明白耶稣要即将受死的真理,所以趁机去膏抹耶稣。犹大虽然是主拣选的十二门徒之一,但主也清楚地宣告他是个不信者,不信耶稣是神的儿子基督。“只是你们中间有不信的人。耶稣从起头就知道谁不信他,谁要卖他。”(约6:64)“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太27:4)犹大到死也不知道耶稣是谁,因为他对耶稣的最高认识就是“无辜之人”。犹大到死也没有认罪悔改,因为他不知道自己所信的是谁。马利亚与犹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马利亚是诚心相信,而犹大是动机不正,不知道自己所跟随的是谁。

在我们身边如今仍有很多这样的人,有很多人对耶稣的认识有偏差,有人觉得耶稣是医生、保护神、有很多人,他信的永远都是赐福的主,而不是钉十字架的基督。保罗说,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没有人能说耶稣是主。相信耶稣不是一种买卖关系,你给好处,我就信你。你答应我的祷告,我就承认你真的是上帝,交易一旦结束,就各奔东西,不再交往。真信仰是生命的交往,耶稣是生命的主,那我愿意接受耶稣作我生命的主,就得到新生命。是我自己做主,还是耶稣作主,这就是信仰真诚与虚伪的分界线。真正的信,不是挂在嘴边上,更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随着自己的心愿想作什么就作什么。这只能表明你没有真正相信,你并不知道你所信的是谁。所以,我们必须回心转意,知道耶稣是谁,信主是非常单纯的,只因耶稣是主,是可信的,是人必须相信的,因此,我非信不可,我不能不信。

二、追求讨神的喜悦

犹大和门徒也可能就是代表今天的我们,看见马利亚用香膏膏主就生气,认为这是‘枉费’,什么是枉费?枉费就是损失,浪费。很多时候我们所做的与圣经的教导南辕北辙,以为用香膏膏主就是损失浪费。凡心中不以主为宝贵的人,都会认为爱主、为主舍弃的举动乃是太过头了,用在主身上是“枉费”的。有一位神的仆人曾说过:如果耶稣基督是主,尚且为我们死,那么我们为他为他摆上的任何事物都微不足道。爱主、事奉主永远不怕太过头,把一切用在主的身上是不会“枉费”的。犹大和门徒都批评责备马利亚,但是耶稣却称赞马利亚。主的看法和我们人的看法有时候是不同的,人说是‘枉费’的事,主竟然说是“一件美事”!所以我们的事奉,不必过分在意别人的看法如何;要紧的是我们对主的评价如何,为着爱主的缘故所作的一切,虽常会受到人的误会,但主却能体会我们的心,祂也会亲自为我们表白一切。别人怎么说都不要紧,只要主说是“一件美事”,就无论受到如何的“难为”,都要欢喜快乐。因为你知道你不是讨人的喜欢是讨神的喜欢。别人都说你不好,不要紧,只要耶稣说好就可以了。

马利亚,诚心相信真心爱主,犹大是动机不正贪心卖主。犹大身上常常带着钱囊,好像是财政部长,却常偷取财物,耶稣称他是个贼。可见他有贪财的本性,最后连主耶稣也以30块钱出卖掉。

但从犹大以后的表现,可以看出他卖主的动机并非只为金钱那么简单,因为犹大最后是把钱扔了,然后吊死了,也可能是他错误的弥赛亚观导致的结果。因为他的弥赛亚观是政治性军事性的,他以为耶稣来了就要推翻罗马帝国,重新建立自己的国家,那自己就可以当左右丞相,可以说跟随耶稣是前途无量,将来飞黄腾达有时机。但是主耶稣却屡次宣告自己会被众人厌弃,并且还要受死,令犹大大失所望。把主耶稣卖了,既可以与主划清界线,以后东窗事发,主耶稣受害的时候自己也免受牵连。最后当耶稣最后被定罪时,犹大发觉事情已成定局,一切的梦想都破灭了,跟随耶稣已不再有任何的希望所以一死了之。

马利亚爱主是流芳百世、人人称赞。犹大是臭名昭著、遗臭万年。今世是短暂的,将来是永远的,天国里蒙福是永远的,地狱里受苦也是永远的。不要只顾短暂今世的福乐,更须要想到到将来怎样?马利亚把三十两价值的香膏倒在耶稣身上,犹大为了三十块钱而出卖耶稣,若是你我,你会如何抉择呢?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新疆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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