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不赞成婚前同居?
引言
今日读到一篇专文,题为《研究揭秘:婚前性行为,对未来的婚姻稳定有什么影响》。该文的作者通过罗列早在1991年,Kahn and London在《婚姻与家庭》上发表的文章;1994年,Laumann,Gagnon,Michael and Michaels,在芝加哥大学进行的大规模且备受推崇的国家健康和社会生活调查;以及2002年,社会学家Heaton在一项关于影响婚姻稳定性因素的研究中,研究了婚前性经历、婚前生育、同居等与离婚风险的关系。
这些研究的共同结论便是婚前性行为与离婚风险增加存在着显著的关系,婚前开始性生活的人,其离婚率要高得多。
这些研究本身并未涉及婚前同居是否有违道德伦常的问题,只是就其与离婚的关系作出了客观的陈述。正是这样的陈述却让笔者更加坚定了婚前不该发生性行为的信念。
在笔者看来,婚前性行为之所以不适宜,乃存在着主客两个方面的考量。从主观来看,笔者认为婚前性行为有违圣经有关婚姻及性生活的基本原则;从客观来看,婚前性行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要远远大于其所谓的正面影响。
一、从责任的角度来说,婚前性行为倾向“得到了再说”
赞同婚前性行为的人通常认为婚前性行为是为了让人对婚姻更负责任,因为婚前不先试一试,怎么知道对方在生理功能上是否存在缺陷?怎么知道自己跟对方在未来的日子里是否能融洽地生活在一起。这些事情都是等到“试过”之后才能知道的。
那么,对方是否具有生理功能的障碍,这个问题,为什么一定要通过“发生关系”来验证呢?难道不可以通过婚检来验证吗?也就是说,想要知道对方的生理功能是否正常并非一定要通过婚前同居才可以。
至于,那些认为只有跟对方像夫妻那样生活在一起,才能看清对方的本相,才能知道自己跟对方是否真的合适的人,往往没有将这个结果想得十分透彻。
当一个人保持着试婚的想法时,这个“试”不仅指“试试看”,更是含有“试探”的意思。也就是说,当事人已经对这段关系带有怀疑的心态了。
可是当他带着怀疑的心态跟对方同居的时候,其怀疑并不会消失,反倒越来越严重。对方身上任何的缺点、疑点,都会被放大,从而产生更多的不信任,最终也会造成彼此的不信任,并以分手收场。
那些主张婚前同居是对婚姻负责任的人肯定没有想到婚前同居乃是对“性”本身的不负责任,而他们之所以没有想到这一点,是因为现代人普遍将“性”与“婚姻”分开了,从而以对“性”本身的不负责任来实现对“婚姻”的负责任。这对笔者来说,是十分荒谬的。
“性”与“婚姻”真得能分得那么开吗?现代人真得已经大度到了对“性”本身已经无所谓的高度了吗?不管对方曾经有多少段感情,对现在的我来说,都不会是一个问题吗?
这样的人也许有,却肯定不是大多数。假设你同时喜欢上了两个异性,一个是没有同居过的,另一个却性生活十分混乱,曾跟多名异性有过同居生活,你会选择哪一个?这个问题应该是很好回答的。
除非这个人自己也是性生活十分随便的人,他在这方面也不好意思对对方有严格的要求。但一个对婚姻与爱情抱有美好期盼的人,同时也会对“性”抱有纯真的想法,将“性”视为婚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在笔者看来,婚前性行为就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想法,就是一种“先得到了再说”的想法。不想去花时间经营爱情,只想快一点得到。然而没有付代价就得到的东西,是否便等同于“唾手可得”呢?
对于“唾手可得”的东西,又有多少人会去珍惜呢?既然不珍惜,又怎么会由此而修成正果呢?还不如说,婚前同居的人,有很大一部分恐怕只是想要“玩玩”,却不是想着要进入婚姻吧?
二、从“约”的角度来说,婚前性行为是不忠诚的,且是没有信心的表现
基督徒为什么大多反对婚前性行为?这跟基督徒对性生活与婚姻之关系的看法息息相关。基督徒秉持圣经的教导,普遍认为性生活是完整的婚姻生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也就是说,正当的、合情合理的性生活必须是在婚内,在夫妻之间的。任何婚外的性生活,包括进入婚姻之前的,都是不正当的。
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一个现象,即有了男女朋友的情侣经常会因为三角恋而烦恼不堪。在确定了男女朋友的关系之后,还跟第三者有暧昧,这时当事人的男朋友或女朋友肯定会吃醋,甚至要跟对方分手,只因为对方在恋爱期间背叛了自己。
不过,在这种情况下,第三者也会振振有词,他会觉得你们又不是夫妻,只要你们还未结婚,我所喜欢的人还处于单身的状况下,我为什么不能为了爱而勇敢地追求她呢?
也就是说,对于第三者来说,他并不承认情侣关系是一种具有道德及法律约束力的关系。既是如此,哪来的背叛呢?
笔者并不认为第三者的说辞是有理的,但情侣关系的确不是一种“正式的婚约”,因为是可以随时解除的。
既然情侣关系不是“正式的婚约”,情侣不是正式的夫妻,他们就没有道义与法律上必须要承担的责任。既然没有责任,又怎么可以要求权利呢?既然不是夫妻,又怎么可以要求像夫妻一样生活在一起呢?
两性之间的亲密度应当跟他们的关系已经进展到了哪个地步相连。如果只是情侣,他们可以有身体上亲密的接触,但不应当发生性关系。这是不应当被破坏的底线。
另外,那些要求试婚的人实际上是对婚姻已经失去了信心。事实上,人并不必然需要试婚才能知道某些事情。
因为我们已经可以看到无数的夫妻,其夫妻生活是一种怎样的状况,就算我们看不到,也应该想得到人的本相都是难堪的道理。
即便还未结婚,我们完全可以想得到自己的问题,由此也可以想到对方也许也会存在着类似的问题。但婚姻生活是否美满,并不取决于对方是否完美,而是取决于双方是否有真爱,并因这真爱而有信心去面对那即将到来的一切挑战,以便共度人生的一切酸甜苦辣。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浙江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