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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内肢体合作做生意需谨慎

警惕
警惕

昨天听到一件事,一位姐妹在诗班侍奉,几年前,诗班的负责人召集弟兄姐妹做生意,让大家入股集资,开了一家公司。

这位姐妹为人善良,又出于对负责人的信任,就与母亲商量,把全家多年积蓄的20多万元拿出来,参与投资。结果这个负责人拿到钱后,并没把多少精力放在公司运营上,结果公司很快就倒闭了。入股的弟兄姐妹一分钱也没收回,有的甚至因此“倾家荡产”。而负责人却离开了这座城市,从弟兄姐妹的视野中消失了。直到昨天想在某地开展“事工”,又联系教会的传道,希望能获得一些赞助。而这引起了诗班中弟兄姐妹的愤怒,这件丑事再度被揭露出来,许多人才明白他当时离开教会的原因。

随着经济的发展,下海投资的人越来越多,在教会中的主内企业家早已成为一股重要的力量。他们为教会带来了雄厚资金,促进了事工的开展。可是在生意场上,由于人性、环境等等因素,难免出现一些金钱方面的问题,从而导致弟兄姐妹蒙受损失,破坏了彼此相爱的心。

教会是个大家庭,有些人为了拓展生意有意无意地使用了教会人脉资源,以求得其利益的最大化。而肢体之间彼此相爱,建立了互信,这也让有些信徒轻易地相信他人,把自己的钱财拿出来入股或借款。教会内合伙做生意,这其中自然有不少彼此互利,合作共赢的美好见证,可由此产生的问题同样不少,因此弟兄姐妹在涉及教会合伙投资时需要谨慎。

文章提到的那位姐妹在信仰上十分追求,与诗班负责人侍奉了五六年时间,彼此之间十分信任。加上这个负责人有一定恩赐,因而得到了肢体的敬重。当他要大家出钱入股时,弟兄姐妹都在毫无防备中,放心地交出了钱财,从而导致自己蒙受了巨大损失。

弟兄姐妹亲如一家,彼此相爱是好事,可我们不能因此就忽略了人性的软弱,轻易地相信他人。要知道人在试探面前往往容易跌倒,从而做出违背信仰的事。我们在入股投资之前,假如没有做生意的经验,最好能够咨询相关人士,让他们做下风险评估,以免随意投钱,导致血本无归。

其次作为合伙人,也要有监督意识,尤其是要求财务公开,以掌握资金的流向,以免造成损失。而当涉及违法犯罪时,假如沟通,劝导无果,是可以采取法律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

总之,基督徒之间参与投资需要谨慎,虽然肢体间讲爱没错,但涉及财务等问题上,则要遵循法律原则,在相关规则的框架下行事。因为公义也是信仰的一部分,只有大家按照规矩办事,才能让利益得到保障,达到肢体间共赢的结果。

而仅仅出于爱心、信任的,而不懂商业规则的操作,难免会造成很多问题,倒头来影响的是肢体的关系,破坏的是教会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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