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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如何看待“代孕”等伦理问题?

基督徒的伦理观指的是基督教对道德伦理问题的态度和看法。在人类社会迈进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在面对各种社会行为的挑战之际,突显在人们面前的,不再是诸如衣食住行等基本的需要,而是道德行为对与错的思索和考量。

今天,许多人在做出大的或小的决定时,不知道应该根据什么样的标准,今天我们要站在基督教伦理的角度来看待以下几个问题。

如何看待婚前同居?

【来13:4】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 神必要审判。

当今时代,婚前同居已经非常普遍,已经没有人质疑它是否正确,有些基督徒也有婚前同居现象,但圣经是怎么看待这一现象的呢?首先,从圣经角度来看,婚姻是神圣的,是上帝所设立的。上帝设立了一夫一妻,一生一世,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当一个人选择在婚姻的盟约之外的性行为,是上帝所不喜悦的。

对基督徒而言,也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爱情是美好的,真爱是以道德为支撑的,无论男孩、女孩都当竭力保守自己的心灵和身体,不能随从世俗潮流,步入罪恶之中。要为你以后婚姻中的另一半负责。同居仅仅是满足肉体的情欲,无论同居前是否决定结婚,婚前的性行为都是上帝不喜悦的。

如何看待同性恋爱?

【罗1:27】 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现代社会崇尚自由和人权至上,甚至婚姻中性别的混乱,反倒认为是对人权的尊重。其实同性恋是上帝不悦纳的,无论是否有性行为,都是一种犯罪得罪上帝的。婚姻既是上帝所设立的,那么同性的恋情和婚姻就是对上帝神圣的一种亵渎。

但要提醒大家的是,因为同性恋问题的成因复杂,所以教会只是反对同性恋行为,并不歧视同性恋者,教会是怜悯同性恋者的(怜悯人而不是认同他们的行为),教会愿意接纳他们来教会通过悔改和专业的辅导,离弃犯罪的行为,建立正确的婚恋观念。

如何看待堕胎?

【诗139:13】 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

堕胎分两种,一种是婚内堕胎,一种是婚外堕胎。

先谈一下婚外脱胎。今天堕胎已经非常普遍,社会也会宣扬无痛人流,几分钟就解决意外怀孕的“麻烦”。其实当一个生命在孕育的时候,在基督教的伦理中,这个生命就已经成型,堕胎就等于是杀害生命。所以在基督教伦理中,是反对堕胎的。而且“无痛人流”其实对自己的身心伤害是很大的,无论男女都有非常大的影响。

女孩的身体会因为人流受到伤害,甚至有的会永远失去做妈妈的机会,而男孩会因为让女生堕胎,产生罪恶感和心里负担。有的女生在怀孕堕胎后被男生抛弃,而且更重要的是对于未婚堕胎的男生和女生,这种行为是犯罪得罪神的,以后的婚姻也不蒙上帝的赐福,所以婚前不要发生性行是非常重要的。

而对于婚内堕胎,也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医学上判定胎儿发育不正常,出现畸形或器官发育不健全的,家属可以通过祷告求神带领,自己决定。一种是婚姻中夫妻意外怀孕的,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应该给孩子生命的权利,不能堕胎。

总之,生命的孕育本是上帝的祝福,但因人的罪恶,生命成为性生活的附带品,被人随意选择。无论是否结婚,男女都应该尊重性生活,因为一旦怀孕,选择是非常严肃的。

如何看待代孕?

代孕就是借腹生子,有的是不能生育,通过提供卵子和精子运用科学手段,借别人的子宫孕育属于自己的宝宝。有的是有生育能力,但不想事业和工作受影响,不想承担怀孕的麻烦和生产的痛苦,达到孩子、事业都不耽误的目的,找人替自己生孩子。

抛开伦理角度,从科学观来看,似乎是时代的进步,如果不考虑高昂的费用,好像应该没有问题。但从伦理的角度出发,其实有很多危机在里面。通常代孕的妈妈就是一个胎儿“工厂”,如果不是为了巨大的经济利益,没有谁会这样做,而婴儿是“产品”,产品和工厂之间是不能产生情感纽带的。但孩子不是动物,十月怀胎能让孩子与妈妈建立重要的情感纽带。如果缺乏这种纽带,妈妈会把孩子当成是一个产品,如同在宠物店买的宠物一样。一个自己亲生的骨肉和一个只是DNA有关联的产品,在情感连接上是有区别的。而且孩子在代孕中出现残疾,很可能遭到堕胎。

如果代孕中买家不想要孩子,那么出生的孩子也容易被遗弃。但孩子不是一次性的商品,他们是人。上帝让女性经历怀孕和生产的过程,其实是神的旨意,通过十月怀胎,让一个女人成为一个伟大的母亲,这是代孕体会不到的。如果母爱里缺乏了怀孕和生产过程,这种母爱是不健全的。而且孩子也不能拥有健全的人格和心智。

如果夫妻不能怀孕,需要代孕生子,那后面所产生的问题,远比得到一个孩子更复杂。代孕这种不符合神旨意的科学行为,会给社会伦理带来极大的危害,所以我国是明确禁止代孕的。

结束语:在耶稣基督里,凡是认罪悔改都可以得到赦免。所以,如果一个基督徒以前有同居、堕胎、同性恋和代孕的行为,不要自暴自弃,或活在罪恶感里不能自拔,只要在上帝面前认真地悔改认罪,结束犯罪的行为。相信有诚心实意的悔改态度,主必赦免,也必洁净。

(本文蒙允转载,作者为湖北一教会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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