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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真的可以被认同吗?

偶然在一个平台上看到一篇文章,女主人公在结婚十年之后发现她的丈夫是一个同性恋者。这个发现,使得她在十年的婚姻生活中所有的不幸找到了答案。在这长达十年的婚姻关系中,她经历了三次离婚、三次复婚,因着发现丈夫是同性恋取向,她才毅然决然的选择离婚。在这段所谓的婚姻关系中,她只不过是同妻的角色,是他的丈夫为了掩盖或者隐瞒自己的同性取向的一个摆设的工具而已。面对女主人公不幸的遭遇,很多人在留言中表示:尊重每个人的性取向,认同同性恋,但是,不能够接受践踏别人的感情的同性恋者。

看到许多人类似的留言,我大为震惊。我无法想象居然有这么多人认同同性恋。因此,我再次翻开圣经,研读圣经关于同性恋的教导。创世纪记载所多玛、蛾摩拉被神用硫磺和火毁灭,因为它们罪恶的声音甚大、达到神的面前。当天使来到所多玛的时候,罗得接待了他们。到了晚上,所多玛城里各处的人,连老带少,都来围住那房子,要罗得将两个天使交出来,任他们所为。(参创19:4-5)

很多解经家解释此处的任他们所为,指的是同性之间的苟合。因此,罗得为了保护两个天使,愿意将自己的两个女儿交给他们,他们并不为所动。由此可见所多玛的罪恶:道德败坏,没有底线。在黑暗的士师时代,也有关于同性恋的记载。当来自以法莲山地的利未人和他的妾及仆人到达基比亚时,没有人接待他们。基比亚里的人是便雅悯人。到了晚上,一个来自以法莲山地的老年人接待他们。他们心里正欢畅的时候,城中的匪徒围住房子,连连叩门,对房主老人说:“你把那进你家的人带出来,我们要与他交合。”(士19:22)

老年人的处理方式与罗得一样,要将自己的女人交给他们。但是,他们不听从他的话。于是,利未人将他的妾拉出去交给他们。他的妾终夜被凌辱,最后丧失了生命。此处的交合,也是指同性之间的苟合之事。

神如何看待男与男、女与女之间的苟合之事呢?

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罗1:25-27)

从使徒保罗的教导可知,男与男、女与女之间的苟合之事,乃是神的任凭,然而,他们却要为此付出代价,必得当得的报应。所多玛、蛾摩拉的罪恶使得这两座城市遭到毁灭。基比亚人的罪恶使得以色列其他十一个支派一同来攻击便雅悯支派,且起誓不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便雅悯人为妻。这些导致以色列将缺失便雅悯支派。同性之间的苟合之事,相对而言,性病的传播概率是比较大的。

曾经看过一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位男同性恋者,他有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有一个比较温暖的家庭。然而,突如其来的身体不适,使他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让人意外,竟然是艾滋病。在医学相对发达的今天,大家听闻艾滋病还是闻风丧胆。当他的同事知道他是艾滋病患者,大家开始远离他、躲避他,公司也以他身体不适、无法承担工作为由辞退他。

我想这部影片应该可以给予同性恋者提醒吧!但是,当人选择享受罪中之乐时,或许可能不愿意理睬这些所谓的提醒吧!一位弟兄曾经在东南亚的某个小国留学、工作几年的时间。他说当他晚上下班回宿舍时,会经过一条街道,那条街道有一个酒吧,里面很多是同性恋者。有一次,有一个男士站在路边,看见了他,就挑逗他,但是,他没有予以理睬,直接走开。这位弟兄的应对方法是正确的,诚如旧约圣经中的约瑟一样,面对主母的引诱,唯有逃避、跑开。

但是,当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通过了同性恋婚姻合法案时,很多人的思想观念也随着改变,对同性恋持以开放、认同的态度。我们的思想应当是根据神的话语更新而改变。因此,圣经如何教导,我们要如何确信。我们要尊重每一个同性恋者,但是,我们不能认同同性恋的行为,更不能纵容同妻的行为。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福建一名基督徒。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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