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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是有生命的基督徒?

在教会生活中,我们常常听到“生命”这个词。当一位牧者或者信徒有扎实的真理根基,对弟兄姐妹充满关爱,热心传扬福音,大家都会说他是个有生命的人。反之,如果某人对真理一知半解,为人处世与《圣经》教导不符,则会被视为没有生命的人。尽管“生命”一词常被弟兄姐妹挂在嘴边,但当你问他们何为生命时?又往往无言以对,或者一知半解。甚至有些信徒常以“缺乏生命”论断教友,造成了很多矛盾。

基督宗教是活的信仰,而不是空洞的口号,表面的行为。生命也是如此,我们不能单单认为只是个概念,而要真正明白其内涵,才有可能追求丰盛的生命。基督徒被称为“新造的人”(:林后5:17),应该具有新的生命,行事为人要能够与蒙召的恩相称(弗4:1)。很多基督徒都在努力寻求真生命,那么生命具有哪些特点呢?

首先生命必须是价值观的改变:如果问基督徒什么是生命,那么绝大多数的弟兄姐妹会告诉你,渴慕圣经的真理,热心于教会的事工,每周都到教堂里礼拜,经常向主祷告,参加查经班、团契活动,投身到教会的侍奉。没错,这些都是基督徒应有的表现,也是主所喜悦的事。

但是我们要清楚的是,主更看重的并非外在的表现,祂更关注我们心意的更新,价值观的改变。要我们尽心,尽性,尽意,尽力去爱祂,能够真正地遵行祂的旨意(约14:23-24)。因此,我们的价值观要从贪爱世界的名利地位转为爱主耶稣;从自我夸耀转为荣耀主;从好与人争斗转为宽恕、怜悯人。有位著名的神学家甚至说,判定基督徒信仰真伪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看他(她)的终极价值观在哪?是为了天国的荣耀?还是仅仅为了得到世界的利益?

一个有生命的基督徒,绝对会以天国的荣耀作为毕生的追求,而不会贪爱世界,为了个人私欲而违背主的教导。因为他懂得世界的任何事物都不具有永恒性,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并不值得我们过度地贪爱。而天国的真理是永恒的,永不改变的,是值得花一切代价去追求的。因此,如果我们说自己或别人有生命,那么就要先在价值观上改变,不能既爱基督,也爱玛门,因为这是主所不喜悦的。(太6:24,约一2:15)

其次是能够与主同行:价值观的改变是生命更新的第一步,当我们真正回转向主,热爱基督后,那么我们在凡事上以荣耀基督而做,都是以主耶稣的教导与造就他人为转移的。真正生命更新的基督徒会在真理上不断长进(弗4:13-14),过蒙主喜悦的圣洁生活(帖前4:7),积极地广传基督的福音(太28:19),对人充满怜悯,乐于帮助有需要的人(太25:34-40)。

更为重要的是,当我们遵行主的旨意时,自然就有新生命,必然会结出圣灵的九个果子,即: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加5:22-23)而当我们有了这样的生命,就能够与主同行,始终行在祂的旨意中,靠着主的大能去克服内在的罪,撒旦的攻击以及世界的诱惑,在天路历程上得胜有余,并最终获得荣耀的冠冕。

最后彰显基督的荣美:我们有了新生命,能够与主同行,那么行事为人上一定会与众不同,让人一下子就能看出我们的美善,进而认识到基督。我们常常向外人传福音,希望对方能够接受耶稣,得到救恩。但往往适得其反,总是遭到拒绝甚至厌恶。这除了一些人内心刚硬,拒不承认真理外。更多情况下,乃是我们无法生命影响生命,让人从我们身上看到基督。

我们要清楚,除了少数人可能通过阅读《圣经》明白真理外,大多数人还是靠我们外在的表现来判断我们说的话。而有生命的基督徒,其言行都会自然流露出基督的荣美,让人感受到基督的爱,从而认识真理。笔者见过不少丰盛生命的弟兄姐妹,他(她)们很少把福音道理挂在嘴边,而是通过不娇柔做作,自然流露的生命去影响身边的人,以实际行动传扬了见证了基督的荣美,从而使不少人接受了福音。

总而言之,一位有生命的基督徒必然是价值观改变的,能够与主同行的,并能彰显的基督的。

(作者介绍:福建厦门鼓浪屿80后基督徒,生于海上花园鼓浪屿,在天风海涛熏陶下成长。2007年底信主,次年儿童节在三一堂受洗。喜欢阅读,涉猎神学,历史,宗教,军事、民俗等学科。自2010年以来,从事文字事工,担任教会杂志编辑,并在《天风》,《福建宗教》等杂志发表文章二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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