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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法明理 弘扬正气

作为一个基督徒、传道人、基督教会,无论是个人还是宗教团体、场所,都要知法明理,守法尊法、依法维权。

 一、要明白权益 依法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确保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其中信仰自由是重要的一环。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这意味着每个公民既可以信仰宗教,也可以不信仰任何宗教,可以自由选择或者变更自己的宗教信仰。这种自由体现了国家对个体精神世界的尊重和保护。

事实说明,当我们旗帜鲜明、据理力争维护教会或信仰权益的时候,对方自知理亏,也就不会再提出违法的要求了。

有人会说“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这是为自己守不住底线、面对违法违规无理要求采取逆来顺受的软弱做巧辩和作为挡箭牌。请注意:主这一段话并不是教导我们“不抵抗主义”,什么都低眉顺眼地接受,也不是叫我们不须要防备恶人的恶行,乃是教导我们要认识在我们里面神的生命,遇事要让神的生命做出反应,而不凭天然的生命行事为人。对于触碰我们信仰底线、违法违规的人和事不能胆小怕事、唯唯诺诺,要敢于面对,维护宗教信仰的权利。

一位教会的负责人,被个别同工辱骂,甚至动手打。我对他说:凭什么骂你?凭什么打你?怎么,信主的人、传道人就该挨打、受骂?谁告诉你被打、被骂还要忍受?他都侮辱我们的信仰了,侵害你的身体了,如何能够沉默不语?不是说我们要以恶报恶,而是说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拿起教义教规来“正当防卫”,这也是上帝赐予我们的权力和义务。

这里我们不是说要以恶制恶、以暴制暴对着干,不是那样的。但是在主内如果打人、骂人、侮辱人的这种风气蔓延,那将是灾难性的,不能任其自由泛滥。国有国法、教有教规,该约束就要约束,该管教就要管教,该反击就要反击,该说“不”就要直言面对说不。

那么,法律赋予我们宗教界依法享有的主要权益有哪些呢?我将在一个培训会议上有关方面负责人讲课所提及的与大家分享。

第一方面,宗教团体的主要权益

宗教团体章程应当符合国家社会团体管理和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

宗教团体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受法律保护。《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第四条1.财务自主;2.接受捐赠;3.进行宗教文化、宗教典籍研究。

第二方面,宗教教职人员的权益

(一)主持宗教活动、举行宗教仪式;

(二)从事宗教典籍整理、进行宗教教义教规和宗教文化研究;

(三)从事、接受宗教教育培训;

(四)参与所在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按程序担任相应的职务(民主管理组织);

(五)开展公益慈善活权益;

(六)参加社会保障并享有相关权利。

二、基督徒不是什么事情都忍耐的。

要分什么样的事情。基督徒只要在法律的框架内信仰,是不应该受到不公对待的。忍耐,这并不意味着教会的牧者、信徒在面对信仰底线被触碰、法律法规被践踏的情况时,应当无动于衷或采取默认态度。相反,圣经中也多次强调正义、真理和公义的重要性,教导信徒在必要时,应当勇敢地站出来,为真理和正义发声,正如出埃及记22章28节中所说:“不可毁谤民的官长,也不可毁谤你民的神。”

既然连上帝的儿子都会被上帝自己的选民杀死,那么世人嘲讽、羞辱、戏谑基督又何足怪?这就要求我们要小事忍耐、大事持守、原则事不让步。在主内你以为为了神家而挨打受骂是好事吗?不是的。那说明你太幼稚了。如果要是那些不信的人、仇视我们的人这样对待我们,还有情可原。历史一再清楚表明,世人不但不会改变他们悖逆基督的本性,而且以此为荣为傲,争相吹捧颂扬。在主内则不然。你是信徒、是教会的同工,我们彼此都是上帝的儿女,要彼此相爱,凭什么你要打我、凭什么你要骂我?凭什么我们受了侮辱还要忍耐?这不是荣耀神。要知道我们教会的牧者身上背负着主所赋予的使命,是上帝的仆人,理当受到尊重和爱戴的,不是任人可以辱骂、殴打,成为他们的出气筒,这是羞辱我们的上帝,绝对不能允许!

如果感觉自己的信仰被刻意嘲讽、扭曲、变造、羞辱而生气、愤怒、痛心,这本是任何一个敬虔信徒的正常情感反应,不必为此自责,更不必以此为耻。没错,我们是不完全的、有罪的、不义的、愚拙的、卑贱的,但我们仍然有权生气、悲伤、难过,不是吗?

多年前,我在教堂门前遇到一位在一起共事多年的老同志,他知道我信主以后说:“你信那玩意干什么?然后说了许多不该说的带有攻击和侮辱的话。我当时很严肃地对他说,你可以不信,但是你不能胡乱说,不能侮辱我的信仰,不能亵渎神灵。然后我把他领到教会负责接待的姊妹那里,向他介绍我们的信仰。尽管他没有接受基督,但是我们还是给他“上了一课”。

不要以为基督教可以亵慢、不要以为基督徒、教会的牧者就是应该被侮辱、被骂,甚至殴打,就是应该忍受的,这是无理取闹。羞辱教会的牧者、羞辱同工,就是在向我们的信仰挑战,就是无视教规教义、就是违法、就是羞辱上帝。“谁能羞辱自有永有的上帝?谁能变造基督为世人舍命之圣爱?谁能否定基督胜过罪恶与死亡的救恩?谁能改造永恒的福音真理?谁能抹除基督的死而复活的荣耀?没有,一个也没有。但这不表示人可以任意妄为地戏弄上帝、基督、基督救恩、福音真理、基督信仰,也不表示基督徒不可响应戏弄者。”

看看圣经吧,对于事关信仰的原则问题父神是什么态度:“  以色列人与巴力毗珥连合,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人发作。”我们在天上的父没有忍耐违背信仰的恶行,“耶和华必不饶恕他,耶和华的怒气与愤恨要向他发作,如烟冒出,将这书上所写的一切咒诅都加在他身上。耶和华又要从天下涂抹他的名”。要想得到饶恕除非认罪悔改。再看看主耶稣基督什么态度:“   耶稣看见就恼怒,对门徒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 ,因为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犹太人的逾越节近了,耶稣就上耶路撒冷去。看见殿里有卖牛、羊、鸽子的,并有兑换银钱的人坐在那里。耶稣就拿绳子做成鞭子,把牛羊都赶出殿去,倒出兑换银钱之人的银钱,推翻他们的桌子。“鞭子”、“赶出去”、“推翻他们的桌子”,这可不是胆怯地忍受,而是以正义、公理针锋相对,是吧?

三、对来自主内的违反教规教义问题不能熟视无睹。

我们的主内有少数“属灵”的、自诩为基督徒的人,他们不断强迫人要尊重他们,甚至应颂扬他们,要求教会、同工这样做、那样做,但他们却最不尊重人、自己却不去做,不行道。他们动不动就批评这个、论断那个,好像他们就是上帝的审判员,他们永远是正确的,教会的牧长、同工永远都是错误的,除了什么也不做,做了就是动辄得咎、就是错误。这样的“属灵”者有没有?他们却可以肆无忌惮地侮辱别人的信仰、思想、言论、行为与群体;他们可以随意自由地对他们不喜欢、厌恶、仇恨的人尽情嘲讽、挖苦、辱骂、诋毁,但别人的言语可不能引起他们一点点不舒服的感觉,否则就扣上大帽子、挥舞起大棒子,而要求别人忍耐;他们为了一己私利不惜对同工造谣、对教会抹黑,这就是他们真面目。

当然,任何人都不是神,而是人,都会有毛病、过犯,包括教会。如果我们自己明显是错的,则当被纠正,虚心接受指正。但要求信徒不应对扭曲、变造、羞辱其信仰的作为和无理要求忍耐,要拒绝打着“顺服”、“属灵”旗号的伪善之举、伪善之人、伪善之言论。那些无情挞伐、恶评、嘲笑甚至打牧者、同工、信徒而自以为高尚、自由、前卫、有文化涵养、有学问知识、有多元精神的“敬虔者”,这些人才是常常最不通人性,最无同情心,最自以为义,最高傲霸道的伪善之徒。对他们能够忍耐吗?

因此,作为基督徒,特别是教会的负责人,在面对信仰底线被侵犯、法律法规被践踏、人身受到伤害的情况时,我们不能熟视无睹、不能纵容,不仅有权、也有责任以合乎圣经原则的方式,拿起法律的武器勇敢地维护正义和真理,要在教会树立正气、正风。正义。这可能包括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正义、向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在合适的时候公开表达立场,以及在教会内部进行教育和纠正等。关键在于,我们的行动应当出自对上帝的敬畏,对人的爱和对正义的追求,而非出自个人的报复心理或情绪化的反应。

不要当我们的信仰被羞辱、被敌挡、被粗暴干涉的时候还迂腐地忍受,那是窝囊。我们可以受主的管教、责罚,受牧者的训导和教育,受同工的批评,但是有人侮辱我们的信仰不行、限制我们在法律框架内有信主的自由不行。我们是堂堂正正的基督徒,凭什么我们就得受气?基督徒不是软弱可欺的。

作为基督徒和教会的牧者,信仰的根基和动力源自于对耶稣基督的深信不疑和对上帝之爱的深刻体验。信仰的道路,绝非一条通向自我贬低和无条件忍受羞辱的道路。相反,正如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5章57节中所言:“感谢神,使我们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胜。”这胜利不仅体现在最终的救赎,也体现在面对不公、压迫和挑战时,能够坚守信仰的勇气和智慧上。

信仰的真谛在于,我们因信称义,因信得救,这救恩是上帝通过耶稣基督的牺牲为我们所预备的。 “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这救恩的应许,不仅关乎灵魂的得救,也包含了在今生中活出丰盛生命的呼召,这包括了对正义、尊严和真理的坚守,这种正义、尊严是带有圣灵的印记,神圣不可侵犯的。

四、弘扬正气 敢于说“不”

面对来自教会内外的某些违法、违规,以及那些践踏法律法规和无视教规教义的言行,基督徒和牧者不仅有权说“不”,更应当勇敢地站出来,以手洁心清的姿态,刚强壮胆,挺身而出,仗义执言。要在主内弘扬正气,以基督为元首,树立信仰的权威。这并非出于个人的复仇或争斗,而是基于对真理的忠诚,对上帝旨意的遵循,以及对信仰尊严的维护。

 “谁能登耶和华的山?谁能站在他的圣所?就是手洁心清,不向虚妄,起誓不怀诡诈的人。”基督徒被呼召成为这样的人,即使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也能保持心灵的纯净和行为的正直,不被世俗的暴力和不公所动摇。这不是你可以“和稀泥”的,也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我们在原则问题上既要“护教”又要“护己”,我们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上主是我们的父、基督是我们的主、圣灵是保惠师,岂是那恶者可以随心所欲地攻击、施暴的?

同时,基督徒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是有法度的,它源自对上帝主权的信仰,对祂最终审判的信心,以及对祂应许之国度的盼望。“管教我们的是主,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分。”请注意:这里明确的告诉我们“管教我们的是主”。忍耐不是被动地忍受,而是在上帝的主权下,以智慧和勇气面对逆境,坚守信仰,直到上帝的公义彰显。

作为上帝的儿女,我们承载着无上的尊贵和荣耀,拥有尊贵的身份,我们的神是至高、至尊、至可畏的,祂是不可战胜的,祂的权能与慈爱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在祂的庇护下,我们有勇气面对一切挑战,因为祂曾应许:“我总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

因此,作为教会的牧者,肩负着引导羊群的重任,只是传讲福音还不够,更是要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以智慧和勇气坚守真理,维护正义。这要求我们不仅要深入理解上帝的话语,还要具备分辨是非的能力,以及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勇气。正如提摩太后书1章7节所说:“因为神赐给我们,不是胆怯的心,乃是刚强、仁爱、谨守的心。”这份刚强,不仅体现在面对环境和困难时的不屈不挠,更体现在以智慧和爱心,维护信仰的纯洁和教会的和谐。作为平信徒,亦应如此。

在现代社会的教会内,知法明理,依法维权,弘扬基督的正气、正风,不仅是个人权益的保护,更是作为基督徒对社会秩序的尊重和维护。我们被呼召成为这个世界上的盐和光,意味着我们要在各个领域中活出信仰的价值,无论是个人生活、家庭关系、职场工作,还是社会参与,都应以法律为准绳、圣经的教导为准则,展现上帝的荣耀,传递福音的美好。要守正、守规、守法,以智慧和勇气,坚守真理,维护正义,彰显上帝的荣耀,活出信仰的真谛。

(本文作者为福音时报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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