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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妾是如何从中国消失的,目前还有哪些国家实行多妻制

在美国摩门教的一些极端宗派中,至今仍保留着多妻制的陋俗,让不少国人感到不可思议。为何在一夫一妻制成为人类普遍共识的时代,还会有这种现象存在。

其实在当前世界上,并非只有摩门教的极端宗派实行多妻制,有些国家因为民俗、宗教的原因,仍保留着这种不符合世界潮流的制度。

根据资料目前世界上仍有50多个国家存在着多妻制,其中将近一半是在非洲。而他们之所以如此,跟其落后的部族文化有着密切关系。他们认为多妻是一种祝福的表现,加上不少非洲国家经济落后,有些女子投靠大户就能得到保障,这也是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因素。

比如肯尼亚有位叫阿森特斯·阿库库的男人,据当地媒体报道,他一生结过130次婚,并离婚80多次。他总共生育了200多个孩子。其表现甚至连中国历史上的中山靖王刘胜也望尘莫及。而他的举动却得到了当地人的普遍认可,足见这种风俗深入人心。

而有些国家则是因为宗教上的原因,某部著名的典籍4章3节就肯定了娶四个妻子的合理性。目前信奉这种宗教的国家,也只有土耳其、哈萨克斯坦明确规定一夫一妻而已,其他基本都肯定了多妻制。印度、马来西亚等国则采取了灵活性,原则上执行一夫一妻,但却在法律上允许这种宗教信徒一夫多妻。

因此在当前世界上,只有一些古老部落、某宗教信徒以及一些邪教团体实行多妻制,其他的基本都实行了一夫一妻。这项制度也成了当前世界最为普遍的法律、价值。

在中国古代,其实并未实行过多妻制,而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古代只有明媒正娶的妻子才是正房,而妾的地位低于正妻。妻子生的孩子称为“嫡子”,是家产的继承者,而在帝王家,则是储君的候选人。而妾的孩子则为“庶出”,其地位无法与嫡子相比。

而中国古人纳妾除了人欲之外,主要还是从继承香火的角度考虑,比如有的人正妻无后,为了继承香火,都会通过纳妾来实现。这也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形成的原因。

而且在一些时期,也不是可以随便纳妾的。比如《大明律》就明确规定“(官)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当然由于后来法律松弛,并没有得到很好贯彻,纳妾在明朝官场十分普遍。

明万历年间,利玛窦等耶稣会士来华,很多士大夫都折服于他们所传的福音,但都只是仰慕天主教,而没有受洗入教。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天主教的教规持守一夫一妻制,严禁纳妾,从而让不少文人敬而远之。比如教会三大柱石之一的杨廷筠,就因为小妾问题而迟迟没有入教,直到妥善安排了此事后才受洗归主。

近代以来,随着西风东渐,尤其是传教士倡导的教会伦理观影响日益增大,一夫一妻制被不少有识之士、革命家所认同。民国建立后,为了摆脱封建社会,融入现代文明。国家颁布了《临时约法》明确规定一夫一妻制,纳妾制度从法律上被废除。可有些军阀、富商(杜月笙、范绍增等等)仍然无视法律,继续纳妾的传统。

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旨在保障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了一夫一妻制度,将纳妾视为非法。犯有重婚罪的人,则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厦门一名基督徒,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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