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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如何过清明节?

清明节
清明节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快到了,清明节对于中国人可以说是一个持续很久的传统节日,清明是24节气的第5个,起源于古代的“寒食节”。寒食节是每年冬至后的第105天,清明的这一天,人们上坟烧纸,修墓添土以表示对亡者的怀念。可是对于基督徒来说,对于还有许多家人并未信主的基督徒说来,清明节实在是一个让人担心害怕的日子。因为清明节必然会涉及到许多信仰的碰撞,基督徒此时到底该如何去应对呢?基督徒如何过清明节呢?

首先基督徒要积极参与扫墓活动。

我们可以先肯定清明节的初衷,就是为了缅怀先辈,这是值得肯定的。

其实,保罗给我们做了很好的榜样:当他进入亚略巴古时看到未识之神的偶像,并没有奉基督的名直接将其砸烂,而是借用他们对未识之神的敬畏之心引向创造天地的主(徒17:22-35)。我们必然不应该参与偶像崇拜,但是,我们必须以热情的态度告知我们的家人,信仰使我们更注重自己的家庭关系,也包括孝敬自己的长辈。例如,作为基督徒我们可以去清扫坟墓,并且可以和家人一起分享家庭的历史,这也是一个开启福音话题的美好机会。

记得有故事说道:一位弟兄信主了,妈妈最反对的理由就是,“你信耶稣就不能拿香拜我,死了就没人拜了。”他说:“妈妈,你真的要人拜吗?”他不知道怎样跟他妈妈解释,有一天趁他妈妈睡觉的时候,拿了三牲五果供到妈妈的床头边,烧了香,插了一朵花。他妈妈一醒来吓了一跳,他就说:“妈妈,你不是要我祭拜你吗?你还没醒来时,我祭拜你,你知道吗?这些水果你能吃吗?”

这位妈妈突然了解其实自己想的是什么,“我不是真的想要儿子祭拜我,实在只是想要儿子孝顺我啦。”基督徒固然要坚持圣经的立场,但是也需要很有智慧来回应祭祖的问题,圣经明令禁止:“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20:5)

祭祖跟孝道有些关系,我们必须在这上面有些澄清。我们看先圣先贤也不是这样教导我们的,曾子说:“椎牛祭墓,不如鸡豚,逮亲存。”就是说,扫墓的时候把整只牛都拖去祭拜,倒不如在他还活着的时候,给他一块鸡肉或鸭肉,好好来孝敬他,这是先圣先贤的意思。欧阳子说:“祭之丰不如养之薄。”与其在他死后以丰盛蔬果、鱼肉祭祀,不如在亲人还活着的时候,好好的孝敬奉养他就够了,这应当我们文化中表达的含意。许多作儿女的,生前不给父母一只鸡,等到父母死了,却宰了一头牛;明知父母不能回来吃,只不过给活人看和吃罢了。更糟的,父母尸骨未寒,为了争取遗产,大打官司,兄弟残杀,更是不孝之首。基督徒信主之后,不应该拒绝参与清明节,应该更加热心参与清明节。

其次我们基督徒要做到真正的孝敬

圣经告诉我们:“要孝敬父母,使你亨通,在世长寿。 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2-3节)。我们基督徒需要在生活中,从小事作起,真正的孝敬老人。圣经教导我们要讲生孝,要趁着父母在世时好好的孝敬。爱他们、给他们吃的,在他们还认识钱的时候记得拿钱给他们花,不要等到有一天他们都不认识钱了,也不能自己走路去买喜欢的东西吃时,你才记得拿钱给他们,那已经没有作用了。要知道我们晚辈会一天一天长大,但我们的父母会一天一天的变老,所以我们尽孝当趁早。不要等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的光景中,才后悔莫及!

中国人讲孝道,但习俗许多是虚假的。父母在世时不奉养,等到父母死了,就请尼姑和尚来超度,大摆吃斋筵席,广宴亲友,或做风水,希望父母的骸骨给他们保佑,给他们祭拜,以为这就是孝道。其实我们看圣经主耶稣基督教导孝亲最注重实际。当法利赛人将奉养父母之需要拿到圣殿奉献时,耶穌斥责他们虚假为善(太15:4-5)。主耶穌指出孝亲第一,其他崇拜不能代替。因此子女对父母的尽孝,最重要的是内心的实意,不但要在口头上提倡孝敬父母,更要在行动上真正孝敬老人,荣耀主名。

最后谈谈基督徒对待祖先的态度

对祖先可以“尊敬、记念”,却不应该“敬拜、祭祀”。主的话清楚表明:“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事奉祂。”(太四10)又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跪拜那些像。”(出二十 4~5)祭拜祖先,便是把祖先当作神了!

有些人认为,如果不拜祖先,就是不孝顺父母、不孝敬祖先。我们千万不要把拜祖先看为孝敬之道。我们不拜祖先,但我们是“要孝敬父母”的。祭拜祖先,虽可能是一片孝心,但与真理不合,对祖先毫无助益,反而邪灵、污鬼接受了祭拜,大大得罪了神。

基督徒不要因为不拜祖先而以为是不孝顺;未信的人也不要把拜祖先与孝道混为一谈,更不要因为这一点就不敢信耶稣,以致误了你的永远救恩。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广东一名牧师。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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