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版

基督徒尽孝道系列之五 父母如何对待子女?

父母孩子
父母孩子

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双向的,双方之间即会相互影响、相互传递,相互成全;同时,双方之间也要对彼此负上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子女来说应当顺从、孝敬父母,这是理所当然、不容推辞的事情。

对于父母来说,也有当尽的本分,就是不能惹儿女的气,应当照着主的警戒和教训来养育他们,这也应是理所当然、不容推辞的事情。(参弗6:1-4)

圣经中对父母应如何对待子女的教训,也有很多,比如:“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的胎是他所给的赏赐。”(诗127:3)又说:“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弗6:4)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遍及新旧约圣经,总体上来说,对于父母如何对待子女的问题,我们至少应当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认识。

第一,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经上说到:“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的胎是他所给的赏赐。”(诗127:3)这里说的很清楚,儿女包括所怀的胎,都是耶和华上帝所赐的产业,都是上帝给予父母的礼物。

这个礼物,可包括两层的意思:一是既然是礼物,那么我们就不能自夸,因为这是出于神的作为,我们只是受赠者,主权在上帝,我们只是上帝的管家,代为养育上帝所赐的儿女。二是这个礼物不是金钱,是活生生的礼物,也就是说我们只有努力的尽上责任,才能把这份产业变成真正的资产,使儿女成为栋梁之才。

第二,生儿育女是父母的责任。经上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1:28)神在造人的时候,明确的赐予人好几种使命,其中一个使命就是要人在地上生儿育女,好让人类在地上生生不息,遍满地面。

对于已经身为父母的人而言,生小孩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虽然十月怀胎,有诸多的不便,但相对于往后的抚养来说,还是抚养小孩更难。虽然如此,我们也应当尽上当尽的本分,参考主耶稣的成长经历,我们应在“外在身体的健壮、内在智慧的增长、以及神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起增长”,这些方面下工夫,努力让小孩子能像主耶稣一样,在各个方面都有所发展。(参路2:41-52)

第三,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经上说:“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弗6:4)作为儿女的,他们的责任就是要听从父母、孝敬父母,在方方面面尽上当尽的孝道,这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同时也是一件会蒙上帝祝福的事。

那么对于做父母的,在对待儿女的这件事情上,也有自己要当尽的责任和义务。一是从消极的角度的来说,不要惹儿女的气,这样不仅做不好榜样,而且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试想谁能在垂头丧气的环境中健康的成长起来呢?二是在教养方面要有原则,讲规矩,不能随己意,更不能随波逐流,而是要按照主的教训和警戒来养育他们,如此教养出来的儿女,方能顶天立地。

第四,父母可为儿女积累一定的财富。经上说:“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们那里去,也必不累着你们,因我所求的是你们,不是你们的财物。儿女不该为父母积财,父母该为儿女积财。”(林后12:14)

虽然使徒保罗讲此话的重点在前半句,后半句话只是保罗打的一个比方,但也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事实,就是父母不单要给予儿女精神层面的财富,也要给予物质方面的财富。给予儿女物质层面的财富,是每一对父母都绕不开的话题,虽然看似不够属灵,但实实在在,人人都在做,比如亚伯拉罕把自己的大量财富留给了儿子以撒,大卫把自己的王位传给了儿子所罗门等等。

第五,在儿女面前要做好榜样。经上说:“你们蒙召原是为此,因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他的脚踪行。”(彼前2:21)我们都知道,我们之所以能够义无反顾的愿意跟随耶稣基督的脚踪行,即便在困难的时候,也不会打退堂鼓,其主要的原因就是主耶稣为我们留下了好的榜样,征服了我们,使我们心甘情愿的跟随主。

父母与儿女的关系,也是如此,若想让儿女成为德才兼备的栋梁之才,那么我们就要先做好榜样,在凡事上严以律己,精益求精,如此才能潜移默化的影响儿女走在健康的成才道路之上。俗话说:一个老鼠坏了一锅汤。罗得的两个女儿之所以道德沦丧,与罗得夫妻有着脱不开的关系,他们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试想罗得夫妻若为儿女树立了好榜样,他们也不会落到如此凄惨的结局。

在彼此的关系上,圣经从不会单方面的要求别人,在父母与儿女的关系上也是如此,都有要当尽的本分和义务。(参弗6:1-4)在父母与儿女的关系上,儿女有儿女要做的事,父母也有父母要做的事。以上都是父母应该为儿女要做的事情,虽然列举的不够完全,肯定会有疏漏之处,但希望能够对已经身为父母的人,提供一些帮助,以共同长进,荣耀主的名。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安徽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版权声明

凡本网来源标注是“福音时报”的文章版权归福音时报所有。未经福音时报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公共网站、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或引用本网图文。欢迎个体读者转载或分享于您个人的博客、微博、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但请务必清楚标明出处、作者与链接地址(URL)。其他公共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如需转载引用,请通过电子邮件(tougao@fuyinshidai.com)、电话(010 - 5601 0819或025-87770337)或微信(fuyin20062019)联络我们,得到授权方可转载或做其他使用。(更多版权声明

相关推荐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