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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的服侍

基督之爱
基督之爱

曾经在学习神学的时候,老师将“人本”的信仰和“神本”的信仰做了非常严格的区分:前者只是宗教上的需求,而后者才是真正的信仰。这样的观念对我影响极深,在踏入服侍之路的之后,时时不忘提醒自己凡事要以神的心意为重。但是可惜的是,老师当时只给我们传递了这样的概念,却并未告诉我们如何“以神为本”。

这就给笔者以后在教会里面服侍的时候带来了一些困扰。因为我发现,“以神为本”的概念每一个信徒都乐于接受,但是在实际的信仰生活中又不知道当如何去实践这一点,往往将这一概念落实在对神的忠心和重视之上。其表现就是过一个非常“属灵”、“敬虔”的宗教生活。这种状态总是让笔者联想起来犹太教。似乎基督信仰只是犹太教的一个变种,所有属灵的追求就是重回犹太教的律法主义。只不过我们是换了一种律法而已。

这种状态肯定是有问题的。但也不是“以神为本”这个概念是错的,因为即使耶稣也凡事以天父的事为念。随着在教会里服侍的时间越来越长,对圣经的研读越来越多,慢慢地发现问题或许是出在我们对“以神为本”的理解之上。

如果说,我们当以神的事为念、为重,那么思考的方向其实不应该是“我做什么神会喜悦我”,而是“神的事究竟是什么”。这种不同的思考会带来非常不一样的信仰态度。将重心放在如何让神喜悦我的时候,虽然仍非常看重上帝,但是其目的已经成为恩典的交换——虽然恩典并不是我们交换来的——其结果就是去努力追求宗教方面的虔诚,保守自己的圣洁,以及不断培养自己的热心。这样的方式与犹太教或者其他宗教去进行对比的话,其实并无太大差别。甚至极端者会陷入到宗教狂热之中,带来一些具有伤害性的举动:比如悔改前的保罗。

但是当我们去思考“究竟什么是神的事”的时候,却会发现信仰成为了一种“以人为本”的状态。因为神本身荣耀上的丰满,使其本身没有任何真正的需要,而神所做的一切,也是围绕人而展开。因此当我们去参与到神的事工的时候,则必然地会将焦点落实在每个具体的人身上。

这在圣经之中也有所体现。比如祭司献祭是在服侍神,但他们实际上是在服务于每一个具体的以色列人身上;百姓献上当纳的十分之一,也是在奉献于神,但其作用仍然是供养利未人。最为明显的经文则是在太25:31-46里面耶稣的讲论。那段经文里面对于那些“山羊”的审判并不是他们不够虔诚爱主,而是没有将信仰落实在具体的人身上。对神的信仰于他们而言成为了空中楼阁,成为了一种口号化、形式化的存在。这种过于形而上的认知反而失去了信仰的本质。

因此,耶稣基督所强调的做门徒的记号,并非是仪式上的虔诚,而是彼此相爱。因为爱是外显于具体的人身上的。这可以让爱人的人和被爱的人都切身地参与并体会到福音。同时,也是与主同工。因为耶稣就是如此爱我们的。所以当我们去思考“以神为本”这个概念的时候,理应是回应耶稣对于我们的教导,去按照其教导去要求自己,呈现出他要我们呈现的样式,也就是实实在在地以爱与公义对待自己和其他人。于是,“以神为本”这个概念反而以“以人为本”的形式得以成全。

其实,当我们说“服侍神”的时候,并不是去给神端茶送水,因为神的丰满使其毫无所缺。服侍神这个举动,真实的落点乃在于因着神的名去服侍于人。因此,强调“神本”乃是在正确地去理解我们的信仰,但是并不能因此就使其成为一个高悬于诸天之上,触手不可及的,丝毫不接地气的“概念”。而是将目光转向眼前实实在在的人,使他们可以真实地去感受到从神而来的爱与怜悯。

同时,以人为本的服侍也并不是去刻意迁就人的需要,甚至忽略了信仰的本真,而是要爱神之所爱,并俯就于耶稣基督脚前,去服侍耶稣所服侍的真实的人。我想,既然我们的主都在谦卑并实际地去服侍于人,更何况我们呢?

让信仰于现实的处境之中得以彰显,远远强于只在概念上的尊主为大!如果我们的服侍无法落实于真实而具体的人之上,也说明我们只不过拥有一座空中楼阁。这样的服侍也必不被主所纪念。

(注: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微光e站”,福音时报蒙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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