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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里多少人被“以神之名”迫害?

从拿伯到耶稣:被“奉神之名”处死的人

拿伯有一个葡萄园,是祖上传下来的基业。这个葡萄园离以色列国王亚哈的宫殿非常的近,有一天亚哈找到拿伯,希望以自己另外一块地的价值置买拿伯的葡萄园做个菜园子。但是由于这个葡萄园是祖上传下来的基业,因此拿伯并没有答应亚哈的要求。

亚哈心里非常的失落,于是躺在床上生闷气。这一点看来亚哈其实本性并不是特别的坏,我们读列王纪也可以看出来,亚哈实则是一个非常懦弱的君王。他被老百姓拒绝之后,并没有采取非常的手段来获取土地,只是躺在床上生闷气。然而亚哈有一个非常歹毒的妻子,名叫耶洗别,她看见亚哈躺在床上生闷气,就问亚哈生气的缘由。听完亚哈的回答,她顿时起了歹意,要帮助亚哈得到这块土地。

于是耶洗别开始写信给民中的长老,要他们找两个土匪作见证人诋毁拿伯,他们诋毁拿伯的话是这样的:“你谤渎神和王了。”以色列律法规定有两个人当着长老的面作见证,那么这个见证就是真的。而在律法上有规定,如果一个人被别人作见证亵渎神的名的话,那么他就会被人用石头打死。因此,拿伯在两个匪徒的见证下,被人“以神之名”用石头打死了。他们杀死拿伯虽然是奉了耶洗别的旨意,但是他们所使用的工具却是“神的律法”。

到了耶稣时代,这样杀人的方法其实在以色列官长中间已经运用地非常熟练了,当他们看到哪一个人不合他们的眼光,他们就会借“神之名”将这个人处死。而毫无疑问地是,我们的主耶稣也是这样被以色列的祭司长送上了十字架。当他们对耶稣越来越不满的时候,他们就想要弄死耶稣,但是太直白的弄死耶稣只会使自己名声太坏,因此必须要让耶稣死在神的律法里面,这样他的死才不会激起民众的愤慨,并且还会得到民众的理解。他们也找了两个匪徒,如法炮制了耶洗别弄死拿伯的方法。两个匪徒大声的见证着“耶稣所行的罪恶”,令在场的听众无不觉得愤慨,最后在民众的集体要求下,耶稣顶着“亵渎神”的帽子,被钉死在了十字架上。

“以神之名”杀人就这样无声息的流传开了,在教会历史上很多正义人士都是这样死的,比如我们非常熟悉的约翰·胡斯,就是以神之名被处死的殉道者。当面对当时罗马天主教的混乱教义和肮脏生活的时候,约翰·胡斯极力地反对他们这样,然而那些掌权者毫不犹豫地将其送交到“异端裁判所”里面,在里面受尽折磨的胡斯最终没能活着走出来。“异端裁判所”我们听名字就知道,它应该是一个很正派的机构,至少是一个保护纯正教义的机构,然而真实情况是“异端裁判所”是教廷为了维护自身既得利益而处死别人的地方,送到这里的人并非都是神的敌人,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一定都是教皇的敌人。来到这个地方的囚犯,他们很快就会被折磨死,他们也会“死得非常明白”,死因一定是“异端”。

今天的教会里面其实也不乏这样的事情,每个人都在奉神之名行事。即便这个人不是教会领导,也会奉神之名行事。教会里面的权力斗争就更容易把神扯进来了,每一个人都高举着“神之名”将腥红的刺刀刺进“自己的”敌人身上。这里就大概说几个例子吧,看看我们今天是不是一个习惯于“奉神之名”的刽子手,如果我们是无意而为之,那就改正吧。如果是故意而为之,怎能逃罪呢?

案例一:我奉神的名废了你。

这件事是福音时报早前爆出来的一条新闻,两个人因为权力更迭问题在教会里面大打出手,其中一个人就对另外一个人吵到:我奉神的名废了你。神的名岂是这样拿来做事的么?我们真的不明白我们究竟在说什么,“神的名”在有些人手里成了为所欲为的代名词。他们做了什么样的事情都可以“借神之名”,企图将自己的丑陋完全隐藏起来。十条诫命的第三条说: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而这句“奉神之名”是最容易触犯这个诫命的,有的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就将“神之名”作为自己行事的依据,实则是妄称了神的名。

案例二:被打死也不能离婚。

有一个姊妹,没信耶稣之前遭受家暴,后来信了耶稣,依旧遭受家暴。因此去问教会的牧师自己能不能与丈夫离婚,而教会的牧师明确地告诉她,不能离婚,因为这是神给你的功课。后来这个姊妹就被丈夫家暴致死了,教会里面却被教导这个姊妹是有福的,她年纪轻轻的就被神接走了。这也是一种虚伪的“借神之名”,因为他们摊上一个不愿意“有错”的牧师。很显然这个姊妹去问牧师自己该不该离婚,最正确的答案永远是“你不能离婚”!因为圣经不支持人无端的离婚。可是我们没有将当事人的环境考虑进去,就这样武断地告诉他们能不能离婚是不负责任的。可以这么说,这个牧师虽没有亲手杀死这个姊妹,但是他却是姊妹之死的一个重要原因。很多人读圣经都是将里面“死的律法”提炼了出来,而不是将“神在基督里的自由”进行教导,这个姊妹的死亡,与她听信别人固执的信仰有脱不掉的干系。

笔者以前去一个教会里面做服侍,中午吃饭的时间,我就发现了教会的负责人非常喜欢用“奉神名”这三个字,几乎每说一句话,前面都会加上“奉神名”然后开始说。那天我吃完饭刚放下碗,他就又给我盛了一碗饭,我说自己吃不下了。这个负责人就说:“奉神的名绝对能吃得下。”我虽然知道他是出于爱的原因,但是无奈面对那么大的碗,我还是怯怯地说:“阿姨,我真吃不下了。”“奉神名,再吃最后一碗,行不行?”面对这“奉神名”盛的一碗饭,我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

其实很多人对于传道人的爱都非常真诚。我们也知道这样的爱必然是因为神的缘故,然而“奉神之名”的爱很多时候让人成为重担。

“奉神之名”,一个非常神圣的字眼。而在有些人字典里却成为“杀人的尖刀”,每一次出击总能够完美地割下自己敌人的首级。因此当我们奉神之名的时候,很需要思考我们究竟有没有真的听见神的话语,让我们奉他的名做这样的事。教会里面不要滥用“神的名”,自己也不要因别人与自己意见不同而用神的名诋毁别人。

做教导的人尤其需要注意自己的言语,不要让信徒在生活中成为“奉神之名”的炮灰,白白的送了性命。还有我们对于每个人的爱,真诚是一定要有的,但是不必加上一句“奉神的名”。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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