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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游客动物园擅自开车窗喂熊被咬谈起

8月18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再次发生自驾游客在猛兽区擅自开窗遭袭事件。游客陈先生在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猛兽区,因见别人投喂黑熊没事,也擅自开窗投食。但在该乘客进入时,园区已经向其发放了“不许开窗”通知。这时一只黑熊突然站起扒住车窗,车窗有防夹手功能自动打开。坐在驾驶位的陈先生,左臂被黑熊死死咬住,鲜血直流!猛踩油门才摆脱黑熊。

一个月前,就有游客曝出有人在猛兽区开窗喂熊。虽然动物园猛兽区警示牌再三告诫不要开窗,前方车辆竟仍开窗投食。一只马来熊扒住窗口不放,甚至一度有向里攀爬的意思,数十秒后才罢休……一年前,八达岭动物园里就曾发生游客在虎园下车,被老虎攻击致一死一伤的惨剧;今年正月,宁波动物园也发生了游客为逃票翻墙进入虎园不幸身亡的“老虎吃人”事件。

游客在动物园里被猛兽攻击的事件屡屡发生,很多人去谴责动物园方面的管理失误,但真正的原因显然不止于此。受伤游客除了心存“别人也喂都没事”的侥幸心理,还有对于一些动物杀伤力的无知。知道老虎可怕后,又开始用行动挑战黑熊的野性,虽说动物园中的动物长期被圈养驯服,但野兽食肉的天性是无法改变的。如果游客在野生动物园受伤的这种事情从来没发生过,那无知而受伤情有可原;但现在这种事件频发,新闻报道满天飞,还去作死就是有问题了。无知与狂妄,恰是致人死地的元凶。

此外,动物园猛兽区警示牌指明了猛兽的危险性,但游客们仍旧以身犯险为猛兽们送上“人肉外卖”。每个人都本能地知道,要保护自己的生命。那为什么这些在猛兽区里下车、翻墙、开窗的人们要去“作死”呢?虽然他们受伤了,需要怜悯与安慰。但是,我个人认为这种行为落得如此下场是理所应当的,违反规则受到处罚,不应该么?漠视规则,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在这种情况下,总是不由得联想到——罪与律法。律法明确规定什么可行,什么不可行,人还是去违背律法,去犯罪,难道不知道罪的结果是“死”吗?【创世纪3:2-3】记载,女人对蛇说:“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唯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但是夏娃依旧在蛇的欺骗之下,对神的话语产生怀疑,摘下了果子吃。这是对神律法的违背,也是对罪的无知。如果起初听从神的吩咐,或许现在生活在充满爱与自由的伊甸园之中。

当时,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自驾游客在猛兽区擅自开窗遭袭事件的新闻发布后,一些网友的评论如下——“听不进这话的,人都凉了。”“建议进入猛兽区前由工作人员用胶条贴住玻璃窗。出来的时候胶条损毁者罚款。” “你还想让园方咋保护你,端个枪站到你旁边,发现你违规喂食了,给熊突突喽?”“我要是自己开窗被熊咬了,都没脸找工作人员寻求帮助,自己悄么声儿地找家医院包扎打针得了。还找媒体‘曝光’自己,主动找喷,这位大哥勇气可嘉!”规则的存在是要去遵守,大部分人还是明白孰是孰非的。

规则是人因长期的生活实践而拟定的无害的一种生存模式。它限制于人,约束于人,将人引领到正确的生活路线。自由必须在规则所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违反了规则,也就脱离了人的生活路线。不受规则约束的自由,人们将不分对错,也就无所谓什么生活价值了。规则制约着人们的行为,也保障着人们的自由。违反规则,也就失去了规则对自己的保护,我们只有接受规则的约束,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

律法也是如此,“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约15:10】很多人觉得遵守律法或是诫命是一种重担,他们要基督,但不要约束,这不仅是对曾为我们牺牲的主缺乏感恩,也容易让自身陷入罪与伤害之中。使徒约翰说过:“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约一5:3】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北京一名年轻基督徒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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