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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浅思,基督徒过还是不过?

农历五月初五是我国传统的端午节,从2008年开始,我国将端午节定为法定假日。今年端午节为本周六(6月20日),相关部门已决定在6月20日(周六)至6月22日(周一)放假3天,算是一个小长假。这本是一个好消息,不过对于基督徒来讲,则有不少困惑:基督徒当如何看待端午节?如此看待有何依据呢?

端午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流传较广的说法有“纪念屈原”、“纪念伍子胥”、“纪念孝女曹娥”、“古越民族图腾祭祀”等。此外,伴随端午节而来的,还有多种多样的风俗习惯,例如女儿回娘家,挂钟馗像,迎鬼船、躲午,帖午叶符,悬挂菖蒲、艾草,游百病,佩香囊,备牲醴,赛龙舟,比武,击球,荡秋千,给小孩涂雄黄,饮用雄黄酒、菖蒲酒,吃五毒饼、咸蛋、粽子和时令鲜果等。

基督徒对端午节的看法,从大的方面来讲可以分为两种明显不同的观点。一些人认为基督徒不应当过端午节,并引用《圣经》指出,基督徒不应“效法这个世界”(罗马书12章2节),行事为人不应“随从今世的风俗”(以弗所书2章2节),也不能“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而“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加拉太书4章9-10)。

他们认为,任何一种民间风俗都含有背后属灵的意义,而端午节的背后含有很重的祛灾祈福之意,各种相关活动都是围绕这一主题而进行的,无论是“祭龙”、“祭江”,还是“祭屈原”、“祭伍子胥”,都表达着这一目的。只是,民间节日在其发展过程中,一般都从开始单一的祭祀、纪念、庆丰、娱乐、竞技等方式,向综合方向发展,特别是进入现代社会以后。很多时候,人们在欢庆之余,往往忘却了它的原始初衷。

因此,他们相信,基督徒不应该过端午节,不应该参与这一有着浓重迷信色彩、偶像崇拜的节日庆祝。毕竟,《圣经》提醒我们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干”(哥林多后书6章14-16节)。他们还认为,基督徒不应该参与端午节的相关活动,“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份,要保守自己清洁”(提摩太前书5章22节),毕竟,我们是被神特别拣选出来的一群人,“要在万民中作属神的子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埃及记19章5-6节);上帝曾严严嘱咐以色列人,在进入迦南地之后,“不可随从那些国民所行的可憎恶之事”(申命记18章9节)。

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基督徒首先应当清晰深刻地明白,我们的信仰绝不是建立在这些外在的节日的基础之上,而是根植于对创造宇宙万物的上帝的信心之上。他们认为,基督徒对待我国传统文化不应持有消极抵制的态度,而应带着更加宽广的心,认识到上帝在这些传统文化中的普遍的启示,完全可以参与并融入其中,甚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这些传统节日的意义,或者赋予更新、更积极深刻的价值。

他们也会引用多处经文来支持这一观点。例如“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以及“若是能行,总要与众人和睦”(罗马书12章17-18节)。此外,“摩西学了埃及人一切的学问”(使徒行传7章22节),但以理身为巴比伦术士、用法术的、观兆的领袖,里头仍然有“美好的灵性”(但以理书5章1-12节),可见基督教信仰与当地传统文化,并没有绝对的矛盾或冲突。何况,既然“神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要叫他们寻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使徒行传17章26-27节),那么,我们的传统文化中不可能没有积极的、可以借鉴发扬的成分。否则,这句经文就只能是空谈了。

因此,关键之处是,我们不能因为某个节日有一些消极因素,就将之完全丢弃;我们更应当发现这一节日的积极方面,并且加以丰富甚至提升,正如基督教最重要的两个节日——圣诞节和复活节——的缘起那样。

或许很多人并不清楚,圣诞节这一天(12月25日),在公元3世纪之际,本是异教在冬至日祭奠太阳神的日子。圣诞节从开始出现的那一天起,就与世俗密不可分,甚至是与异教的信仰连在一起的。说白了,圣诞节就是从异教的太阳神节演变而来的。这种演变不是渐进和渗透性的,而是由被君士坦丁大帝将基督教确立为国教的罗马教廷硬性宣布的,其目的就是要让基督教影响替代各种异教,促使基督教的迅速蔓延与发展。

而对于我们来讲最为重要的复活节,也就是每年春分月圆之后的第一个星期日,则原本是纪念异教神明巴力的同父异母妹妹亚斯塔路降生的日子,而这位亚斯塔路还是哥哥巴力的情妇。相传,巴力得知妹妹亚斯塔路生于一枚天鹅蛋中,就去灌木中寻找;找到了,就抱在怀里孵化出了一只兔子;兔子长大后成了一个美女,和巴力同居,后来在巴力危难之际还救过巴力一命。这一说法很明显的一个证据是,英语单词Easter的词源就是亚斯塔路;此外,复活节彩蛋和复活节兔子等风俗也是有力的明证。

就连圣诞节和复活节这两个对基督教来讲最为重要的节日,都与异教崇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由此可见,早期的基督的门徒们(我们的信仰是从他们传承而来)对待各地的传统文化,所采用的方式并非“一棒子打死”的简单的二元论。基督教进入西方之后,是深刻理解当地风俗,参与其中,进而改变其中涉嫌崇拜偶像的地方,纠正并使其走到正确的道路上;而其中原本就非常优秀的地方,则会继承并发扬。基督教在西方打下坚固的根基,并随后以之为大本营拓展至全球各地,实践耶稣基督“传福音到万邦、到地极”的大使命,跟当年基督徒宽广的胸怀不无关系。

那么,我们当如何看待对于这一节日的不同观点呢?笔者认为,《圣经》告诉我们“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罗马书14章5节);又说“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没有一样是可弃的”(提摩太前书4章4节)。因此,有人认为端午节这一天很特别,是我们融入中国文化并将福音传给他人的好机会,这是非常值得赞赏和推而广之的;认为参与端午节有崇拜偶像之嫌而决定不过端午节的人,那就努力保守自己的心,不要做让自己良心有亏的事情。

只是,双方都应看到自己的观点并非完全适合所有人。认为基督徒不应过端午节的人需要意识到,“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因为万物都本于上帝,也归于上帝,是藉着耶稣基督而有的”(哥林多前书8章4-6节),端午节这一天也是上帝所创造,端午节这天所使用的各种物品也都来自于上帝,重要的是使用之人在使用之时是否将荣耀归于真神。因此,持守这一观点的人不应轻视或论断那些持有不同观点的人(罗马书14章3节)。

同样,那些愿意积极参与端午节活动的人,也需要认识到,“人不都有这等知识,我们的自由不要成了别人的绊脚石”(哥林多前书8章7-9节)。此外,相信这一观点的人,在深刻明白基督教信仰,并且从上帝领受相应的信心的前提下,也不应轻视或论断那些持有保守观点之人,毕竟,在这些并非涉及基督教信仰核心的问题上,我们不必要求所有人都保持完全相同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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