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版

云南省启动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民文翻译

新宗教事务条例释义
新宗教事务条例释义

日前,云南省启动了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民文翻译工作,涉及该省14个民族18个文种。

据“宗教周刊”微信公众号消息,云南省民族宗教委、云南音像出版社在省民语委办公室召开了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民文翻译动员会,省民语委办、云南民族出版社、省广播电视台、云南民族大学的彝、白、哈尼、傣等14个民族18个文种的民文翻译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50余人参加了会议,要求翻译专家认真领会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法规内容,翻译到位、全面,高质量完成翻译任务。

2017年9月7日下午,新华社发布消息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已签署国务院令,《宗教事务条例》已经于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新《条例》共分为9章77条,包括总则、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财产、法律责任和附则。新《条例》新增两章共计29条。 

版权声明

凡本网来源标注是“福音时报”的文章版权归福音时报所有。未经福音时报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公共网站、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或引用本网图文。欢迎个体读者转载或分享于您个人的博客、微博、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但请务必清楚标明出处、作者与链接地址(URL)。其他公共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如需转载引用,请通过电子邮件(tougao@fuyinshidai.com)、电话(010 - 5601 0819或025-87770337)或微信(fuyin20062019)联络我们,得到授权方可转载或做其他使用。(更多版权声明

相关推荐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