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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纳”、“捐”、“奉献”?

我们在读圣经的时候,经常会读到“纳”、“奉献”、“捐”这些字眼。这些字眼贯穿新旧约圣经,每逢读到这些字眼的时候,若不加细想,我们可能都会认为这些指的都是奉献,只是用词有所不同,其意义却都是一样的;但若停下来仔细想想的话,我们又会觉得有所不同,里面确实在表达着不同的意思。为什么呢?简单来说,单看词,意思就有所不一样。

“纳”字,在整本圣经中共出现了142次,其中旧约圣经出现的次数最多,尤其是摩西五经总共出现了32次。我们会发现它在圣经中所表现出来的意思是有所不同的,其中与十分之一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就是指以色列人交上的十分之一是一项义务和责任。这是以色列律法所明确规定下来的:“地上所有的,无论是地上的种子是树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华的,是归给耶和华为圣的。”(利27:30)

因此,当以色列人没有把十分之一交上的时候,神就借着先知玛拉基责备他们,把他们这个行为定义为偷窃。(参玛3:8-9)何为偷窃呢?就是把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强行占为己有。可见,当时的以色列人没有交上十分之一,其实就是把本属于神的物,没有还给神,反而占为己有。由此可见,十分之一,在旧约时代乃是以色列人要履行的义务、责任,是必须要上交的,如同交税一样。

“捐”字,在新旧约圣经中都有出现过,总共出现了30次。“捐”字的基本字义为舍弃、抛弃、献助的意思。一般的基督徒会以为,捐就是捐款,就是一场专门为完成此事的捐款运动,是特殊的,有时限的,并不是常规的,一直要持续下去的,如以斯拉、尼希米时期为建造圣殿、城墙而捐款。(参拉2:69尼7:70)再比如在新约时代,耶路撒冷教会遇到了困难,安提阿教会按照个人的力量捐钱,以帮助那些在主里面的犹太人。(参徒11:27-30)

其实,捐在圣经当中并非只有这一个用法,至少还有一个用法,那就是与以色列人当交的十分之一连在一块。这在新旧约圣经当中都有出现过,其中新约中讲的最为清楚,那是主耶稣设的一个比喻,提到法利赛人说:“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18:12)而且,在讲到穷寡妇奉献的时候,也是用的“捐”。(参路21:1-4)可见,捐有时候与十分之一、奉献几者之间是混合使用的,并不能明显区分。

“奉献”二字,在圣经当中总共出现了20次,单看“献”字的话,那出现的次数就更多了,总共出现了673次。“献”在圣经中所使用的范围很广泛,有时候指的是献供物、献祭、献上身体;有时候,它也指的是献上十分之一,比如雅各在伯特利许愿的时候,说到:“我所立为柱子的石头也必作神的殿;凡你所赐给我的,我必将十分之一献给你。”(创28:22)

通过以上的分享,可以使我们知道,“纳”、“捐”、“奉献”三者之间的意义确实是有所不一样的,“纳”为责任、为应尽的义务,“捐”为爱心的施与,“奉献”为甘心乐意的奉献;但三者之间也有共同点,那就是都指向神献礼,就是把神所赐予我们的,拿出一部分献给神。若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三者之间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只是用字不同,但是意义却都是一样的,有时候也没有必要严厉的加以有所分别。

至此,我们还要进一步思考,基督徒为何要奉献,又要奉献多少呢?其实,基督徒要奉献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不得不提的一条就是我们只是神的管家,我们手里面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来自于神的,把神所赐予我们的一部分拿出来,归给上帝,这是应当的事情。当然,既然拿出来了,那就要有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十分之一。十分之一是比较合理的标准,因为这既有助于神国度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对个人及家庭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进入到新约时代,虽然十分之一奉献不再像旧约那样为律法的明确规定,但新约也并没有把之废除掉,乃是肯定有这个标准的奉献。(参路11:42)当然,新约也强调乐意、有信心的奉献。(参林后9:7)因为若是奉献的不乐意,不是凭着信心的献上,即便是献上了十分之一,那也不一定能够蒙神的喜悦,因为这个外在的奉献体现的乃是内在的信心。神更为看重人的信心,若人的信心好了,外在的奉献也就会随之跟上。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江苏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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