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版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工作的通告

根据《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我厅于3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要求:

根据《办法》规定,福建省内拟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法人组织或非法人组织,应向省民族宗教厅提出申请。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可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申请方式:

1. 请通过省民族宗教厅官网进行预约登记;
2. 请前往省民族宗教厅行政服务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 省民族宗教厅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省民族宗教厅行政服务窗口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8号省直东湖大院2号楼9层917 联系电话:0591-87668783

我厅已在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官方网站开设“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窗口,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跳转窗口,查询申报材料、下载申请表格、进行预约登记。

温馨提示:

1.由于省直东湖大院近期施工,停车场不对外开放,建议办理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 未进行预约登记也可直接前往窗口办理,但可能会等候较长时间。
3. 递交申请材料时请注意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厅政法处

原文阅读

版权声明

凡本网来源标注是“福音时报”的文章版权归福音时报所有。未经福音时报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公共网站、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或引用本网图文。欢迎个体读者转载或分享于您个人的博客、微博、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但请务必清楚标明出处、作者与链接地址(URL)。其他公共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如需转载引用,请通过电子邮件(tougao@fuyinshidai.com)、电话(010 - 5601 0819或025-87770337)或微信(fuyin20062019)联络我们,得到授权方可转载或做其他使用。(更多版权声明

相关推荐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