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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婴收养前路仍多舛

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宗教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弃婴的规范管理,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收留弃婴。(6月18日新华网)

弃婴的收养,无论在国内还是国际上,一直是一个具有争议的话题。最初讨论的焦点是从关于收养弃婴是尊重生命,还是变相鼓励弃婴的争论。不过,因着今年1月份河南兰考县袁厉害事件,这一争论在国内则转变为如何收养弃婴的难题。

七部门联合下发如此通知,确实显出其真诚的用心,其中包括对弃婴发现、移送、安置以及体检、救治等相关程序的明确的、细致可行的规定,可以帮助公民更好地处理发现弃婴后陷入“救”与“不救”两难境地的难题。

然而,其受到的普遍质疑则有两点。其一,弃婴收养需要有关部门建立最基本的救助保障系统,而这恰恰是我们的重大漏洞之一,不然,恐怕袁厉害事件根本没有机会发生。在救助保障系统并没有更好地得到建立的前提下,下达如此一个规定,是否能够取得期待中的效果则令人怀疑。

其二,即使这一规定的确可行,弃婴收养最好的结果仍然是家庭式收养。公立福利院条件再好,也不能代替家庭生活。弃婴从一出生就已经遭遇了人生的大不幸,民间收养或家庭领养,相对于儿童福利院而言,更能为孩子成长营造一个温馨的家庭氛围,让孩子感受到亲情的关爱。

此外,这一规定出台之后,还可能造成另一种“弃婴中转”的现象——弃婴从民间到政府之后,最终再次流入民间的现象。而这一现象着实在许多地方已经露出端倪。例如,有些地方曾发生有人将弃婴送至有关部门,而相关部门又联系弃婴收养爱心人士,将这些弃婴带回家中的事件。

另外,一些宗教团体和信徒对弃婴收养抱有很难得的责任心。据笔者了解,仅基督教信徒就在全国多地开办有弃婴收养场所,一些是以教会名义做的,一些以个人名义做的。他们大多是以自己微薄的收入来维持这一服务所需要的开支,筹集资金、照料孩子,其中的辛苦实难用言语形容。这批人为弃婴收养工作着实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相关部门仅以一纸令下,否定他们所做的工作,实乃下策。若能联合这些爱心人士,共同为我国的弃婴收养事业献策献力,实可更快更好地做好这份工作。

并且,宗教团体和信徒有其非常特殊的一面,他们做这份工作未曾怀有丝毫私心,而纯粹是出于信仰的原因。以基督教而言,收养弃婴这一服务,从信仰上,至少可以找到两点支持:一、他们相信凡是生命,皆具有上帝的形象,皆有永恒不灭的灵魂,即使一些天生患有残疾的婴儿也是如此,因此都是我们相爱的对象。二、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是基督徒在上帝面前,信仰虔诚的具体表现和真实见证。

宗教团体和信徒所缺乏的,实非对此的关注和爱心,而是相关政策的支持,同时也可能包括资金上的支持。如果相关部门能够更深认识到这一情况,并在政策上和资金上给予一定程度的帮助,相信我国的弃婴收养事业,将会以更快的速度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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