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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改遐思】我是“三自”基督徒吗?

宗教改革
宗教改革

转眼宗教改革已过去500余年,每年此时,相关的帖子便多如繁星,教义的探讨与争论也此起彼伏从未止息。

宗教改革纪念日之际,我们不妨暂时放下“真理”的唇枪舌剑,换个角度,退而省察一下自己的灵魂是否已“洗心革面”…...

虽然从小就在新教教会中参与礼拜,但我一直不知“三自”一词,直到后来在一些教友对三自教会的抨击中听到这个字眼,才了解到什么是“三自”。

暂且不论三自教会的功过,但从一些时常带着教改热情又乐此不疲地批判他人的言论中,我能明显地感受到许多基督徒的另一种“三自精神”——自以为义、自说自话、自傲虚荣。

一、自以为义

许多教友传福音的热情都非常高涨,放眼望去,其社交平台上(尤其是微信朋友圈)都是信仰相关的帖子。但奇怪的是,那些内容中很少提及“福音”、“救恩”、“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取而代之的是“真理”与他人“罪状”:无神论者之过、异教之过、基督教其它宗派之过、同宗派其它基督徒之过…一一数落下来,可能除了ta自己的主张以外,与ta不同之人之物皆是罪过…甚至从ta发布的内容中,几乎找不到对上帝的感恩…

身为新教教友,我们都当晓得路德的宗教改革改了些什么,但我不知从何时起,我们的信仰、基督的救恩变得只剩下对他人的口诛笔伐?除了揭批各种罪恶外一无所述?

基督教也仿佛变成了“圣经教”——常听教友们说起圣经如何、我们要如何思想神的话语,但“耶稣基督”被提及的频率却远少于“圣经”,仿佛我们崇拜的神,从基督变成了圣经,而我们的信仰生活只剩下洗脑式的读经而别无其它… 我们常爱批判他人拜这样或那样的偶像,殊不知我们自己却总以“圣经”取代“基督”成为偶像,上帝的道仿佛不再是道成肉身的耶稣而只是冰冷书本上被断章取义的文字… 

滥用圣经四处“讨伐”的信徒或许并不明白宗教改革的真正意义以及“唯独圣经”存在的意义… 对于“土生土长”于新教的我们来说,这是非常遗憾的一点。

在强调“唯独圣经”之前,我们是否有想过上帝为何要赐下圣经给我们?是让我们用来“唯独”、用以讨伐罪人的么?…显然不是。读经是我们灵修很重要的一部分,但不是唯一,更不是我们信仰的全部。我们读经,是为了认识上帝,圣经不是我们信仰的对象,而是我们认识上帝的渠道之一以及辨别是非的依据。但现实中,我们却往往本末倒置——圣经文字成了我们尊奉的对象,耶稣基督却成了生活中趋吉避凶的工具。

宗教改革旨在“革去”教会中那些走了偏差、被错误诠释的“教义”,所以,我们才需要回归圣经、“唯独”圣经的本意——通俗点说,就是圣经需要被“正解”,而不是“误读”和“滥用”,这才是“唯独圣经”被提出的意义所在——确立正确的信仰准绳,并非鼓励我们打着圣经的名义 人口一词断章取义相互攻伐。而圣经话语的解释权,必然在普世大公教会(基督教各宗派正统教会)自古以来的训导之中,自有其神学的定义和教会圣传的教导,绝非你我个人信口开河夸夸其谈便能妄称“真理/正道”。每一个个体对真理的窥见不过是盲人摸象,若有人拍着胸脯觉得自己已掌握全部的真理而有权定所有人的功过是非,恐怕其双足已踏在魔鬼之道上。

虽然我们时常把“唯独圣经”挂在口中,用了一堆经文冠冕堂皇地定义出了类似“基督徒不可使用圣像”、“不可炒股”、“不可做瑜伽”、“XX节不可过”等等之类、一堆繁杂的清规戒律,但对照圣经回看,这些又何尝不是在圣经原文以外添加的原创之物?——与当初法利赛人引申出的一堆强迫人遵守的繁文缛节又有何区别?…我曾在朋友圈看到小伙伴的这样一段话:“路德对基督徒自由的一个观点非常值得思考,他认为罗马教廷之错误在于将圣经原本没有的东西以传统,谕令等肯定的方式当做教义去遵守,而极端改教派是将圣经没有提到的,或模糊的,用上帝之名,以否定的方式做为清规诫律,路德以为这两者本质是一致的,都是剥夺了基督徒自由,侵犯了上帝主权。

“凡我所吩咐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申 12:32)

“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的作见证,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甚么,上帝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甚么,上帝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分。”(启 22:18-19)

再者,有的人喜爱强调信仰的一方面而贬低另一方面,来彰显自己的“属灵”及与众不同,然而,偏左或偏右都不是上帝所喜悦的样式。上帝借先知以赛亚的口告诉我们:“你或向左或向右,你必听见后边有声音说:“这是正路,要行在其间。”(赛 30:21)

许多牧者和信徒只注重读经,而轻忽祷告、圣餐、洗礼、阅读其它灵修书籍等,更有极端者甚至禁止基督徒阅读圣经以外的任何书籍,并偏废圣餐洗礼等一切仪式化的圣事。很多人喜欢说我们基督教不是宗教或仪式,一看到有人注重行为或仪式就很武断地认为其实质必然没有心灵诚实、也没有神的恩典同在。

基督徒不靠行为称义不假,可因信称义从来没有教导我们要废除所有行为或礼节。相反,雅各书明确地告诉我们“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雅 2:20)一个生命若是活的,岂能探测不出生命体征?基督的生命更是如此。敬虔生命的仪式感是由内而外的表露,并非故意堆砌的装饰,单凭外在形式,我们无法也不可论断他人是否表里不一,只有从ta所结的果子能窥得其生命真假——至少,口舌的论断绝不在圣灵九果之中。

我们的信仰也不限于宗教范畴,更是远超于宗教的存在,但这不等于基督信仰内全无或是拒绝任何宗教元素。一些信徒对“宗教”一词似乎过于敏(反)感,甚至到了无法交流沟通的地步,一提及“宗教”用语,就不分青红皂白地认定说话人反对信心与恩典。

我们是时候该反思一下主耶稣当年所斥责的“法利赛主义”的实质是什么?罪人总是喜欢将罪责推脱它物——仿佛犯罪的是行为、宗教、仪式等外在之物,而不是我们本人。但“粉饰的坟墓”恰恰错不在金玉其外,而在败絮其中——认为自己最为属灵,却从不省察自己的实质早已远离上帝,以虔诚表象掩饰罪恶的内心,自欺欺人——这才是典型的法利赛人,无论我们如何巧舌如簧地吹捧自己的信心而攻击他人的行为与宗教仪式,上帝都看得到我们内心的朽烂——“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太 15:8)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地祷告说:‘上帝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路 18:11)而“那税吏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上帝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路 18:13-14)”

基督徒还有一种“自以为义”的体现,是界限感的缺乏与无止境的控制欲:一些人正因为自以为真理、无法辨别个人领受与普世真理的区别,所以不仅固执己见,还喜欢事无巨细地干涉其他信徒的信仰三观与个人私事,甚至将基督徒的道德标准(有时甚至是假借基督教名义的个人歪理)强加到社会上,如同一个缺乏教养的熊孩子在公共场合外放音乐、随意涂鸦,丝毫不尊重他人,其狂妄自大赶超外邦之人。却也不想,无论是圣经还是世上的律法,何人曾赋予他们这种权利?“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搁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太 23:4)他人的信仰之路自有圣灵带领,我们又怎可取代上帝去揠苗助长?

我并不反对基督徒以公民的身份在世上做光做盐,但若无理取闹地要求全社会都来遵行上帝的律法未免也太过自负,并且,这是对我们信仰的一种极大否认——倘若不信主都可以依靠完善律法而达到基督徒的道德标准,那么主耶稣又何须道成肉身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脱离救恩与信心 就指望不信之人来依从我们行事为人的准则,那岂不是典型的“因行称义”?

当谴责之声喋喋不休之时,我们是否去了解并关怀过我们所谴责的对象?是否有为之恳切代祷并耐心服侍他们?倘若我们不曾付上爱心循循善诱,一切的口诛笔伐不过是加重我们自义之罪的唾沫,丝毫不能荣神益人。

二、自说自话

在基督徒的唇枪舌剑中以“真理”之名惊现的,除了教义分歧的争论,还有很多自说自话的“乌龙”。我曾听到过不少类似“不讲道理 只讲真理”的说法,再观其内容——往往讲的也并非圣经真理:不是以讹传讹,就是断章取义胡编自创的一套歪理,不仅自相矛盾全无逻辑,而且给他人所扣的罪名帽子也是随口捏造不加证实,标签化妖魔化他人的行为数不胜数。说话人既不了解自己所反对的,也不了解自己所支持的。

曾见过有人指着新教教友摆放的拜占庭(东正教)圣像,谴责其为天主教拜偶像之罪——这种令人啼笑皆非的指控真不知从何说起,我当时便想到了前些年一出类似的闹剧——愤怒的土耳其人民想砸俄罗斯使馆 却因弄错了国旗而“蛋袭”了荷兰使馆。

潘霍华牧师《狱中书简》中《论 愚蠢》的一段对人的“反智主义”表述得淋漓尽致:“愚蠢根本不服从理性。假如事实与一己的偏见相左,那就不必相信事实,假如那些事实无法否认,那就可以把它们干脆作为例外推开不理。”——当一个人刚愎自用时,无论你例举经文或事实来反驳TA的谬论,TA都坚持认为自己的理解(偏见)才是真理,全然枉顾真相。

世上现存的知识确实远不能概述信仰真理,但至高真理的存在并不等于它是反对理性和科学的。相反,大多数的智慧学识都是上帝所造,属于真理的一部分,帮助我们在日常中了解祂的造物以及真理的奥妙。一切的“反智主义”不过是我们自说自话自大自义的表现,并冠以“敬虔”之名掩饰,这恰恰是圣经所反对的那种出于骄傲的智慧(自以为是)。

前一阵子看到网上一篇“芯片兽印论”的帖子被转得沸沸扬扬,许多人如看科幻美剧一般坚信芯片就是兽印,当然,若作为个人领受,我并不反对。芯片是否是兽印,我不知道也不想多作无畏的辩驳。但从一些转发和评论来看,某些人对持不同观点之人的态度,如此咬牙切齿 恶毒攻击——倒像是带着魔鬼的印记。

三、自傲虚荣

在网上我们时常能看到一些主内疯狂流传的谣言:例如某某名人信主或基督教相关的其它“正面”传闻。每次只要一涉及“福音的兴旺”或“教会的蓬勃发展”,信徒们总像被打了鸡血一样疯狂转发,甚至不惜添油加醋无中生有。我一直很怀疑这样的情绪是否真的出于对福音和信仰的热忱,直到当我看见基督教相关负面消息下一些信徒的“跳脚”反应——我确定那是一种与信仰无关的自傲虚荣——上帝心态,容不得“冒犯”。

此前,一则中国基督教人数减少的数据报导在主内引起轩然大波,起初,我不是被帖子本身所吸引,而是看到如此多的批判之声后决定去看一眼原文。阅读完毕,发现原帖例举的不过是客观数据而已,并不存在对中国教会的批判或任何负面情绪之言,也不知这一组学术数据为何会引起很多基督徒的怒气。细读了底下某些评论,我发觉,一些人的“着急”,兴许是认为“下滑的数据”是基督教的“负面新闻”、甚至是对教会的恶意打击… 这样的曲解未免太过牵强附会。我从中能感受到的,不过是一颗颗玻璃心的破碎——只可报喜,不可报忧。回想一下,旧约列王时代,民众也只对假先知所报的假平安喜闻乐见,对真先知的警告却是深恶痛绝。因为他们虚荣的泡沫被打破了——你怎可说他们的数量在下滑?他们感到自己受了冒犯,当然,他们不会说“你冒犯了我”,他们会说“你冒犯了上帝”,“我=上帝”的强盗逻辑四处可见。又或许,若把报导内容替换成他们喜好的(信仰以外的)它物,一些人可能同样会气急败坏——任何人都不可“冒犯”我所追捧之物,包括基督教。

在信与不信之人的对话中,这种现象尤为严重,尤其是当对方对圣经、基督教信仰有所质疑时,一些教友的反应不是耐心解答 不是凭爱心说诚实话,而是急于反驳攻击,甚至心怀恶意地谩骂对方,骨子里透出的就是从受洗前带来的傲慢与苦毒,言行令人咋舌甚至超越教外不信之人。

从这样的人身上恰恰能看到最典型的法利赛心态:“进入”基督信仰后不但没有自我省察认罪悔改,反而从罪人一跃“成为”上帝,时时处处打着真理的名义反智反学术反异己。

然而,耶稣降世,偏偏是叫我们抛却自义谦卑认罪,而不是让我们成为扮演上帝的愚昧狂徒。

 “虚荣,是我最喜欢的原罪。”——电影《魔鬼代言人》 

“败坏之先,人心骄傲;尊荣以前,必有谦卑。”(箴 18:12)

故此,对于那些质疑的声音,以及一些不那么站在基督教角度的书籍与纪录片等资料,我个人并不建议教友们对其弃绝。若不听过,我们如何知道自己的信心站立得稳?(当然不是依靠刚愎自用!)若听之会有疑惑动摇,也不必过分害怕,上帝也会带领我们去面对并胜过自己的软弱,并借他人之声来更正我们或有偏差的信仰,若不经历,便不会有成长。纵为福音的缘故,教友们也该适当地去了解无神论者和异教徒的思想与心态,才能更好地引人归主。如使徒保罗所言,“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林前 9:20)

作为受害者的教义与无辜“吃瓜信众”

我们还需警惕的一点是,并非所有的教义“变更”都出于圣灵的带领,有一些是个别宗教领袖为了利益斗争圈粉抢羊,明知事实,却故意歪曲教义以打击对手、分立阵营的手段。我们平信徒应当有所分辨,任何偏左或偏右的教导都并非出自纯正的信仰——尤其是对方的言行举止完全不是基督徒的样式时。若我们无法分辨,就更该谦卑对待分歧和疑惑,宁可搁置争议多听多学静思寡言,也不要在骄傲的盲从中带着自义去审判他人。

在这纪念宗教改革的日子里,我们可以先省察一下自己是否已具备上述“三自精神”?若有,我们更当放下教义之争认罪悔改。

我们每天在上帝面前跪下时,不仅应当按着自己的“信仰原则”省察当日之过,更当省察自己的“原则”——当我们和法利赛人一样觉得自己事事都敬虔完备时,很可能我们所固执持守的“原则”也是错的。

魔鬼喜悦我们全神贯注于他人的错误,因为那样不仅能激发我们的骄傲,还能使我们的目光转移,看不到自己的罪恶 从而深陷其中。求主怜悯,打破我们一切的刚愎自用,使我们看到自己眼中的梁木而非弟兄眼中的刺(太 7:3)。

一个基督徒若没有自我的认罪悔改,还何谈宗教改革?

让我们抛下自以为义的优越感,弃绝自说自话的如簧巧舌,戳破所有自傲虚荣的泡沫,回到和上帝相遇的起点,去拾回失落的爱心与信心。

生活若不道德,准确的信仰毫无益处。悔改,才是宗教改革的精神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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