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版

教牧同工探讨回答:如何在现今社会中做个蒙主喜悦的基督徒?

基督徒应如何看待我们所生活的世界?
基督徒如何尽好自己的职分?  
基督徒如何理解传福音?  
如何才能确认自己是一个基督徒?  
如何处理好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关系?  
如何理解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需要进行依法登记?……

“在牧养事奉中,我们发现,少数弟兄姊妹对今天的社会中如何做一个蒙主喜悦的基督徒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为此,市基督教两会组织部分教牧同工,对这些倾向性问题进行了探讨分享,”北京市基督教两会网站前段时间刊登了《牧者同工探讨分享的一些观点汇总》一文,简明扼要地回答了上述6个问题。

基督徒如何尽好自己的职分?

首先是要相信神,接受耶稣基督做我们个人的救主,开始过基督教徒应该有的生活;此外,作为一个基督徒不仅拥有个人的信仰和生活,他还是社会中的一员,基督徒不可能也不应该把自己与世界、与社会完全隔绝起来,我们还有从神而来的社会责任和使命。(罗12:17b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

基督徒应如何看待我们所生活的世界?

不能否认,无论在什么地方,这个世界都有罪恶,是不完全的世界;但同样不能否认的是这个世界依然是上帝所创造、基督为之舍己钉十字架的世界,所以神才差遣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来的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有罪恶,但也有上帝所爱和期待拯救的人,世界也依然在神的掌管中,也有神的意思。正如箴21:1 “王的心在耶和华手中,好像陇沟的水,随意流转。”因而我们不能简单地把现实世界等同于罪恶,更不能把现实世界与来世永生简单地对立起来。作为基督徒首先要认罪悔改。认罪悔改是认谁的罪?当然是自己的罪。所以,基督徒的使命不是因为相信耶稣就开始指正世界上的罪恶,自以为义(伯32:2);更不是因为相信耶稣就开始指正别人是罪,而敏感和谨慎于自己的罪,正如马太福音7:5 “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基督徒如何理解传福音?

用口传固然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生活的见证。一个非基督徒对福音的接受绝不可能仅仅是一个基督徒说的好、讲的好就相信,而是要看生活的见证。也就是主耶稣所说的:‘让人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这就要求教会、基督徒个人在社会中要有好的生活见证、有好名声,“受众人的喜爱”,要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教会、一个关心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的教会、一个满有爱心的教会。

我们如何才能确认自己是一个基督徒?

一个基督徒不能仅仅是因为受洗或是加入了某教会就是基督徒了,也不单是看我们能讲多少基督的教训,重要的是看我们是否在过上了基督徒应有的生活中,像耶稣基督那样。基督徒唯一的标准应该是如同马可福音12:30-31节所教训的那样:“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这是基督耶稣道成肉身的重要意义所在。效法基督的生活应该是指:因相信耶稣并遵守耶稣的教训从而有平安和喜乐、没有仇恨、没有抱怨、只有感恩的生活。成为基督徒就是要不单关心自己,更关心他人,并且成为社会和他人的祝福。

我们如何处理好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关系?

基督徒既是天国的子民,也是地上的公民。我们有双重的身份和责任。信仰是个人的私事,但是信仰必须依赖教义、社会组织(宗教团体)、社会设施(寺观教堂)并通过信仰行为的信仰活动表现出来。从而信仰与社会的各个方面发生联系,对社会产生影响、发挥作用。正因为如此,信仰化为行为和活动时,就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因为这一切的存在也都有神的旨意,正如箴21:1 “王的心在耶和华手中,好像陇沟的水,随意流转。”

信仰自由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信仰是由思想信仰和实践信仰构成的。在思想信仰层面的自由具有绝对性,在实践层面的信仰自由受法律的保护和限制,具有相对性。信仰自由是由权利和义务构成的统一体。个人思想绝对自由,实践层面上的宗教活动相对自由,信仰自由权利的行使不能违反法律,信仰自由不能违反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

如何理解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需要进行依法登记?

宗教信仰包含两个方面:内在方面包括信念、情感,它纯粹属于个人事情,发生在人们的精神领域;外在方面包括组织、体制、行为等,属于社会事务,它发生在社会生活领域,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宪法和法律中的宗教信仰自由是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被确认和平等赋予的。这种平等的地位不是停留在一般的原则层面,而是需要通过立法、司法等具体方式予以保护的。而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登记,与宪法所提的宗教信仰自由不相违背。登记是为了更好地得到法律的保护和监督,毕竟任何一个法治社会是不存在“法外之地”的。这世界的秩序是神奥秘的一部分,正如以弗所书1:8-10所说,“这恩典是神用诸般智慧聪明,充充足足赏给我们的,弗1:9  都是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他旨意的奥秘,弗1:10 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

原文链接

版权声明

凡本网来源标注是“福音时报”的文章版权归福音时报所有。未经福音时报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公共网站、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或引用本网图文。欢迎个体读者转载或分享于您个人的博客、微博、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但请务必清楚标明出处、作者与链接地址(URL)。其他公共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如需转载引用,请通过电子邮件(tougao@fuyinshidai.com)、电话(010 - 5601 0819或025-87770337)或微信(fuyin20062019)联络我们,得到授权方可转载或做其他使用。(更多版权声明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