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中国化下的基督徒与世俗殡葬习俗的冲突初探(下)
编者按:
生老病死无论是基督徒还是非基督徒都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在“死”这一问题中,基督徒与世俗之人的观点尤为不同,究其根本是因为信仰对死亡的诠释以及在纪念或与死者道别时所造成的冲突,这冲突在基督教历史中的“礼仪之争”中也有所表达,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教会因强烈要求基督徒不可敬祖,不可敬孔,从而被当时的皇帝给赶出中国,以教会的退败来收场。
我是鲁西农村人,还记得在我的亲人离开世界被主接走的时候,虽然是我的亲人,但在我却手足无措,不知道我当如何,当家族中的长者以世俗方式为离开世界的亲人发丧的时候,我的心灵上是痛苦且是矛盾的。我是基督徒,不能烧纸,不能磕头,不能上供,不能参与到丧礼中的环节以解心中思念的时候,内心痛苦无比,一边是亲人的离去,一边是世俗的规矩,一边是信仰的坚守,一边是旁人的冷言讥讽。这种环境大部分基督徒都有点经历,有的基督徒就因信仰的缘故与亲朋“为敌”,有的基督徒就为“得着那人”随从今世的风俗得罪上帝。作为基督徒的我们应当怎么做?
信徒在教会中寻求解答的时候总是以一刀切的方式来面对,有的牧者以敷衍的态度去回答“我为你祷告”却没有为何如何,为其指明一条道路。也有牧者为不落埋怨的心态不敢指出基督徒所禁忌之时导致信徒心中也是不知所以然。最终两条结果,一是随从今世的风俗得罪上帝,再是坚守信仰与亲人为敌,等到给亲人传福音的时候,亲人不愿意和不孝敬父母的人【1】(基督徒)同信耶稣。
我们既不想犯罪得罪神,也不想因特立独行的行为失去将福音传给亲人的机会,作为今天基督教中国化背景下的基督徒应当如何自处呢?这不单是学术讨论,不单是站对位置,这更是要进一步思考教会在今天社会中的和谐,这就意味着我们要对今天鲁西地区的丧葬风俗进行认识,对其进行的各种行为进行分析,什么是基督徒不能做的,什么是基督徒不能不做的,如何做既能不得罪神,又能得着亲人的灵魂呢?
从认识鲁西丧葬风俗,到从丧葬习俗中的礼,俗,祭三个角度来确定基督徒的行为,再到今天丧葬习俗的思考。接续上篇继续来展开我们的基督教中国化下的基督徒与世俗殡葬习俗的讨论。
二、佛教影响下的鲁西丧俗
生死与来世是大部分宗教都讨论过的问题,丧礼作为人今生与来世的分界线,不论从仪式上还是从内涵上都与宗教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丧礼是人一生当中最后一项礼仪活动,其主要功能是寄托生者的哀思、为死者尽孝以及预祝亡者灵魂得到安息,还有教育下一代的功能。这些丧礼活动的精神有很多都是和中国佛教教义暗合的。佛教是中国历史上有重大影响的宗教之一,其于东汉时期传入中国,经过漫长的发展,成为包括鲁西在内许多地区民风民俗的组成部分,对鲁西的丧葬礼俗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宗衍禅师曾经说过:人之生死,如水一沤,沤生沤灭,复归于水。大师告诫世人生并不可喜,死也并不可悲,因为生死原本即是一体两面,其实质是一样的。死亡并非生命的终结,它只是生命无限轮回的一种转换状态,预示着新生轮回的即将开始。这段话形象地阐释了佛教的生命观。这种生命观与我国古代早有的灵魂不灭观念不谋而合。这种观念认为人死只是作为物质外壳的肉体的的腐烂,而作为精神实质的灵魂并不会就此消亡,它不过是以另外一种形式活在另一个时空之中。佛教传入后,这种灵魂说与因果报应轮回转世观念相结合【2】,鲁西地区虽然并非佛教传播非常广泛的地区,但就具体丧俗而言,受佛教影响也是非常深刻的。
(一)七七追荐
在古周礼中,丧葬礼仪之中关于祭祀亡灵的仪节有虞祭、卒哭、祔、小祥、大祥、禫。近代以来的鲁西除吸收了这些仪节中的部分内容之外,还特别重视死者的“七七”祭祀,这与佛教信仰在鲁西的传播有着密切的联系。七七追荐又称七七斋、水陆斋,原是佛教法令之一,后来衍生为佛教信徒的葬俗。佛教教义认为,人死后转世以七日为一期,至第七个七日毕生一处,称为七七。因此,人死之后,每个七日要祭祀一次,丧家要斋僧,诵经为其超度,亡者便会因此而得超生。佛教这一教义与中国人传统的灵魂观念暗合,因此迅速被人们所接受并传播开来。人死之后,每隔七日为一期,设斋祭奠亡灵并为其诵经祈福,先后举行七次共四十九天。仪式结束之后,亡者灵魂便可顺利超度而不致坠入地狱,这一活动在民间便被称为“七七追荐”。这在丧礼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活动,“其目的在于超度亡者以免其罪过而往生善道,也是出于对超自然力的灵魂的敬畏,避免其作祟于生者而祈求亡者灵魂的安息与护佑。”【3】民间以七七追荐超度亡灵的习俗在南北朝时就已出现,延至唐朝此俗开始流行,宋代以降则更成为丧礼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至近代其最终流变成了通行的民间“做七”习俗。鲁西丧仪,安葬后,按期上坟。鲁西的这一习俗深受佛教教义影响,并在境内广为流行。
(二)居丧百日不剃头
受佛教影响,唐五代时期民间丧葬仪式中出现了百日斋、一年斋和三年斋,即在死者去世百日、一周年、三周年所进行的祭祀活动。后来这些祭祀活动逐渐又与佛教传说中的十殿阎王结合起来,称为“十王斋”。这些斋仪的意旨主要在于通过祭祀活动使得死者亡灵免受地狱之苦,顺利轮回超度。其中的百日斋传承至今逐渐演化为“烧百日”祭祀风俗,百日这天,死者的亲属也要上坟祭祀,谓之“烧百日”。【4】在百日祭之前,为表示哀痛之情,死者至亲杜门谢客,不问世事。同时后代子孙为表示虔诚,一般在百日之前不修边幅,一心守孝,逐渐演变出“百日不剃头”的习俗。这一习俗在今天的鲁西仍然广泛流行。
(三)中元祭祖
中元节,亦称“鬼节”、“盂兰盆节”,是于每年农历七月十五荐新祭祖的一个传统节日。《礼记·月令》卷十六:“孟秋之月……是月也,农乃登谷,天子尝新,先荐寝庙……仲秋之月……以犬尝麻,先荐寝庙。”【5】这一段文献是中元节荐新祭祖的最早记载。中元节的别称“盂兰盆节”则是受到佛教在中国传播的影响。盂兰意为“倒悬”,是梵语音译,盆是佛教盛放供品的器皿,盂兰与盆合称之后,其意为解救倒悬。佛教认为盂兰盆可解救亡故亲人的倒悬之苦。据佛典《佛说盂兰盆经》记载,佛祖十大弟子之一的目连为报答父母养育之恩,在得到六通(六种智慧)之后,用道眼看到自己的母亲在饿鬼道中,十分痛心,于是就给母亲送去一碗米饭,但母亲刚将米饭送入口中便化为火炭,看到母亲受到的折磨目连更加伤心,便向佛祖求情。佛祖被目连的孝心感动,让她于农历七月十五这一天用盂兰盆盛美味珍馐供养“十方大德”,集得“十万众僧威神之力”帮助目连的母亲从“倒悬”之苦中解脱出来。佛教为纪念目连救母便开始举办盂兰盆会,将每年七月十五日定为举行超度历代宗亲的佛教节日。鲁西民间的中元节同佛教徒的盂兰盆节无疑是有关系的。【6】佛教传入中国后,盂兰盆会因其与中国传统孝亲观念、祭祖文化相合而大受欢迎。南北朝时期帝王既重儒学又重佛教,“在佛教文化的汇通交融中,因孝亲而供佛的盂兰盆会在中国民众中获得有力的心理支持,成为僧俗孝敬祖先的民俗节日。”【7】明清之际,盂兰盆节的佛教正统意义在民间更为淡化,演变为普度亡灵的“鬼节”、“中元节”,并以祭祖荐新为主要仪式流传至今。在中国儒家传统孝道观念与佛教教义的交通融合之中,“中元节的核心意义在于祭祖和超度亡灵,这是对于我国远古时期留下来的祖先崇拜习俗的传播”。【8】“中元节是一个全民性的节日,活动内容多样化,但主题却都是围绕着亡人进行的。”【9】早先,鲁西民间中元节这天,大多数人家都会祭祖扫墓。祭扫地点,有祠堂等家族举行活动的场所,同时于坟墓祭扫也是一个重要的节俗活动,祭祖所采用的供品以时令瓜果和肴酒为主,也有地方以素馔祭先。在鲁西,中元祭祖所祭之祖一般都在五服范围之内,其仪式一般由家族中的男性长辈主持。在进行祭祀活动时,大多数村落一般是由本家五服之内成员联合操办,也有部分村落由一家一户单独操办,祭祀所用祭品由各家共同准备,在长兄操持下到家族墓地焚纸烧香,贡献祭品。
三、基督徒丧礼现状
(一)以世俗和基督教方式同时办理丧事
大部分基督徒并不是全家信主或全族信主,尤其是在操办丧事的时候大部分的基督徒并不能完全掌控丧礼到底采用什么形式来办,在很大一部分的基督徒中就采用了“中西结合”的方式来举行丧礼,从初丧、至入殓、成服、吊孝、出殡到下葬这几个环节中会在出殡这一环节中采用基督教追悼会的仪式。追悼会由牧长带队,其中有宣召、唱诗、述史、读经、讲道、祷告、家属致谢等形式进行,期间面对的人群大都是不信的,可以借此机会将福音传讲给不信的亲人朋友。虽是有基督教的丧礼仪式在,但在其他的环节中均是和民间风俗没有区别。
(二)以基督教方式办理丧事
有没有完全以基督教的方式来办理丧事的呢?可以说是很少,因为大部分都是采用以世俗的方式和基督教追悼会的方式同时来办理,不是基督徒不想完全按照基督教的规矩办理,乃是在教会中也没有一个成文的规定,来对死者从濒临死亡直至入土为安有一个完整的说明,在天主教中对丧事的办理上都有全面的说明,尤其是天主教在第二次梵蒂冈会议之后有特别的说明,在罗马《殡葬礼典》的三阶段祈祷:守灵、出殡(包括入殓和辞灵礼)、下葬(土葬或火葬),在殡葬礼的本地化上有所详细的记载,天主教徒如若按照《殡葬礼典》所指导的去做则在内心中没有疑惑。而相对于基督教来说某一环节的参与更有益于基督徒在不信主的家人面前的见证,不会因为自己参与到某一世俗环节中所产生的我是否得罪了神带来的信心软弱。
(三)以国家提倡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的方式来办理丧事
现在的教会应当如何回应或解决基督徒所在殡葬这一活动中所遇到的疑惑呢?难道说我们也指定一个大公礼仪,如天主教那般吗?如此我们的家人可以接受完全和民间传统所不同的丧礼举办方式吗?如果我们还如现在这般不能对基督徒所面对的“中西结合”式的丧礼方式,教会信徒的信心还是会受到疑惑所带来的软弱。我到底能做还是不能做?陷入到丧葬传统与基督信仰的割裂中来,导致教会牧养加重负担。
我们基督徒在传统丧礼中更希望得到的答案是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在鲁西也有不同的风俗,我们只能给予一些基本的原则,封建迷信不能做,人情礼往可以行。烧纸扎花不能做,厚养薄葬正当行。侍奉鬼魂不能做,荣耀主名才是赢。在丧礼中我们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礼”,这“礼”乃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事情,比如怀念逝者,这可以做。二类是“俗”,是指民间风俗,比如说给老了的人穿“装老衣”以基督教的“装老衣”穿着,并无不可。三类是指“祭”是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行动,烧纸,烧马,上供,烧香等行为。《哈尔滨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禁止在丧事活动中摆放、焚烧冥币和纸人、纸马(牛)等扎糊的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或者从事扮巫婆、神汉等封建迷信活动。
从新中国以来国家一直在提倡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的方式来办理丧事,尤其是在近几年的时间中,规范了什么是封建迷信行为,就是在基督徒中间我们不能做的那一类“祭”。在山西省的殡葬管理制度中(征求意见稿)和哈尔滨市殡葬管理条例中首次讲封建迷信行为指出为“禁止生产和销售纸人、纸马、纸房、冥币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山西省殡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三条要求:“禁止生产和销售纸人、纸马、纸房、冥币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要求禁止生产和销售纸人、纸马、纸房、冥币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我们以现在国家要求的殡葬管理办法来讲,就可以避免了在丧礼中和信仰冲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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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天主教研究论辑第七辑318页作 者 :赵建敏主编;北京天主教与文化研究所编,出版发行 : 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 , 2010.12。
【2】张立文主编:《空境-佛学与中国文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36页。
【3】梁霞:《论佛教对汉唐以来民间丧葬习俗的影响》,《青藏高原论坛》,2014年4月第2期,第88页。
【4】山曼、李万鹏、姜文华、叶涛、王殿基:《山东民俗》,济南:山东友谊出版社,1988年版,第218页。
【5】[汉]郑玄注,[唐]孔颖达正义,吕友仁整理:《礼记正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688-697页。
【6】杨思民:《论中元节的形成.发展及文化价值》,《贵州文史丛刊》1991年第02期,第127页。
【7】萧放:《亡灵信仰与中元节俗》,《文史知识》1998年第11期,第72页。
【8】傅功振、樊列武:《浅谈“中元节”及其现实意义》,《寻根》2008年第02期,第39-41页。
【9】刁统菊、赵容:《山东中元节述略》,《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5月第32卷第3期,第52页。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山东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